(湘招审第072005号)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建的湖南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形成了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目前学校正在积极申办湖南警官学院。
学校分为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高速发展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校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岳麓山山麓,占地面积967.64亩, 建筑总面积23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警务实战综合训练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法庭、驾校等33个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16人,其中专任教师301人,正教授26人,副教授11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171人,三级警监以上高级警官31名。图书馆纸质藏书60.2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办了6个公安类特殊专业和6个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校通过了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在校学生56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参照军事院校进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公安类专业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以“面向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每年举办校内大小型就业招聘会数十场。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9月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行文(湘人发[2006]133号)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合理设置职位,须将70%以上的专业设置为公安专业职位,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学校毕业生在历年海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综合素质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2006年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绝大部分进入公安、政法、武警边防部门工作。
学校以其优美的办学环境、鲜明的办学特色、严格的管理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 招生专业简介
(一)公安类专业
侦 查: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侦查、刑事执法等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技术、现场勘查、刑事侦查程序、侦查措施与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等。
经济犯罪侦查: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经济犯罪侦查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经济犯罪侦查与防范等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经侦总论、经侦措施与策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案件侦查等。
治安管理: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专业知识,适应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户口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治安勤务等。
刑事技术: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公安政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现场勘查、手印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刑事照相、法医、文件检验等。
(二)普通专业
信息安全技术: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
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信息安全系统从事开发、管理、维护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及汇编语言、计算机网络、防火墙技术、计算机病毒原理与防范、数据库设计及安全等。
计算机网络技术: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技能,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设计、开发、维护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网络操作系统、网络规划与组建、网络程序设计、网页制作等。
法律事务: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有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适应司法实际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文 秘: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秘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协调、管理能力,能运用现代办公系统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秘书学、现代汉语、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学、公关原理与实务、办公自动化等。
摄影摄像技术: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摄影摄像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照相机及其使用、人像摄影、广告摄影、影视导演基础、非线性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等。
公共事务管理: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原理与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社区管理、市政管理、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事故对策学等。
二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2、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和标准。
3、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限招湖南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未婚。
②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③男生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少于45公斤,身体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 以上者为过于消瘦,两者均不能招录。
④左右眼单眼裸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其它眼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⑤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精神病,无残疾、纹身,无生理缺陷和明显异常特征。
⑥体能测试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政审合格。
(二)报考办法
1、凡报考我校国家任务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对口招生考试。
2、根据招考政策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否则,无法录取我校。
3、我校公安类专业属专科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30日。凡填报了我校公安类专业且上了我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按我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各市州公安局)参加学校和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及政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5、普通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在各省规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栏内填报志愿,具体批次和填报时间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湖南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30日。
三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省份及人数 |
学费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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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河北 |
山西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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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类专业 |
侦查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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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0 |
经济犯罪侦查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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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 |
理工 |
专科 |
三年 |
100 |
|||||||||||||||||
治安管理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300 |
|||||||||||||||||
普通专业 |
法律事务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354 |
0 |
0 |
2 |
3 |
5 |
7 |
5 |
5 |
5 |
5 |
13 |
7 |
3 |
2 |
2 |
3500 |
文秘 |
文史 |
专科 |
三年 |
160 |
0 |
0 |
2 |
2 |
5 |
5 |
5 |
3 |
3 |
0 |
10 |
5 |
2 |
3 |
3 |
||
对口 |
专科 |
三年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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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技术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100 |
0 |
0 |
1 |
0 |
3 |
0 |
3 |
0 |
2 |
2 |
0 |
5 |
0 |
2 |
0 |
5500 |
|
文理美术 |
专科 |
三年 |
5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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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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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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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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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务管理 |
文理兼 |
专科 |
三年 |
140 |
5 |
5 |
0 |
3 |
5 |
5 |
2 |
5 |
3 |
3 |
5 |
7 |
2 |
0 |
0 |
4500 |
|
信息安全技术 |
理工 |
专科 |
三年 |
271 |
0 |
0 |
0 |
0 |
0 |
8 |
2 |
4 |
5 |
5 |
7 |
3 |
0 |
3 |
2 |
||
对口 |
专科 |
三年 |
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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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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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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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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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专科 |
三年 |
245 |
5 |
5 |
5 |
2 |
2 |
5 |
3 |
3 |
2 |
5 |
5 |
3 |
3 |
0 |
3 |
||
对口 |
专科 |
三年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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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公安专业 |
(1)住学校东校区,在校着公安学员服,参照军事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 (2)毕业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文凭; (3)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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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业 |
(1)法律专业住西校区,其它专业住东校区,参照警务化管理模式实行管理。 (2)成绩合格,普通专科专业颁发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大专文凭; (3)毕业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备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2、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3、公安专业女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普通专业不限。
联系电话:0731—2791799(兼传真)、2791789
监督电话:0731--2791617 2791603
学校网址:www.*** 电子邮箱:zsjy@***
学校地址:东校区: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三路9号 邮编:410138
西校区: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99号 邮编:4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