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艺术专业加试科目的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并严格按照省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命题、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艺术加试报名办法:
1、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生登记表》到南京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职业学院报名、加试。
2、交纳专业科目加试报名、考试费。
二、注意事项:
1、音乐类各专业课加试所需乐器(钢琴、低音提琴除外)、伴奏音带自备。需要人员伴奏者,须在考试报到时说明,由报到处代请伴奏人员,伴奏乐谱自备。
2、艺术设计专业课加试时所需画板(不小于四开纸)、画笔、颜料、等作画工具自备。
3、舞蹈及表演类各专业科目加试所需用品,如舞蹈鞋、练功服及自选考试项目的伴奏带自备。
三、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地点
2006年3月17日上午8:30在南京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职业学院报名。
四、艺术类专业加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费用
1、加试时间:2006年3月18日
2、加试地点:南京艺术学院
3、缴纳报名费20元、考试费(两门)120元,共140元。
五、考试内容:
1、艺术设计专业:素描(半身人像(含手)写生)和色彩(静物默写),均用四开画纸。
2、音乐学专业:视唱和演唱(或演奏)。
3、表演专业:朗诵和表演(命题小品)。
4、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基本功和舞蹈表演。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语音和语言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