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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23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71-86458581
官网
http://www.zjtjxy.net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中西面点工艺专业,特殊教育(手语翻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康复治疗技术(推拿)专业,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主要面向残疾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93年创办的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创办初期主要开展残疾人教育和职业培训。


1998年5月,学校开始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填补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普通中专教育的空白。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浙江广播、浙江教育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全国残联系统学校实施高等教育的范例。2001年12月,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正式建立。

学院拥有小和山、天城路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77亩,总建筑面积近9万平方米。目前开设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中西面点工艺、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特殊教育(师范类)、特殊教育(手语翻译方向)等6个高职专业(8个方向),其中特殊教育专业获批国家控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学校已逐步形成全日制高职教育、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类别办学格局,成为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截至2019年,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余人,班级68个,盲、聋、肢体残疾学生约占60%;在校教职工154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高级职称占比超33%。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左右。在校就读的浙江籍残疾学生和接受职业培训的残疾人,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和培训费,同时还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坚持以实现“做专做强、彰显特色、共享融合、争创一流”的办学目标为己任,已培养了上万名残疾学生,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国自强模范、美浙江人——红十字感动人物、全省技术能手、聋人画家、残奥会冠军等优秀人才。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招生负责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省教育考试院,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历史沿革

1、1993年创办的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当时主要开展残疾人教育和职业培训。1994年11月,中残联主席邓朴方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来校视察,并和学校全体师生合影留念。

2、1998年5月,学校开始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填补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普通中专教育的空白。

3、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浙江广播、浙江教育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全国残联系统学校实施高等教育的范例。

4、2001年12月,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为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

5、2008年8月6日, 学校小和山校区开工建设。

6、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

7、2010年5月,学校小和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完工,学校顺利搬迁至新校区,为浙江省残疾人中、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8、2011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9、2014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正式建立。是月,学校小和山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平等享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推进学院全面可持续发展。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定位

立足浙江,服务于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培养盲人、聋人为主的残疾人高级技能人才和服务于残疾人事业的专门人才为鲜明特色,办成一所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和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1500人。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功能

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历史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是以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为办学基础进行筹建的。学校始建于1993年,办学初期主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1998年开始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填补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普通中专教学的空白。2000年开始,学校先后与浙江广播、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作,跨入高等教育行列,开创了全国残联系统实施高等教育的先例。学校历经19年的不断发展,已逐步形成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职业培训、教育等为辅的多层次办学格局,成为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与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一起,共同签约结对援助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工艺美术、食品烹饪、计算机及应用等三个中专专业,装饰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儿童康复、康复治疗技术4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745名,班级34个;在校教职工95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中高级职称比例超过70%;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余万元;每个专业都建有校内实训室和2至3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万多册,电子图书3.5万册,各种期刊170余种。学校专业特色明显,教学成果显著,学生作品在全国、省市各类展赛中多人多次获奖。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0%,且稳中有升,食品烹饪、儿童康复等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更是达到100%。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学成果

每年都有许多领导、专家与外宾来校观摩和研讨,给予学校较高评价。邓朴方、张海迪、赵洪祝、夏宝龙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都曾来校考察指导工作。建校以来,学校已培养了上万名优秀人才,为浙江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

全校师生上下一心,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建为契机,加快推进校园二期工程建设步伐,竭力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力争把学校办成一所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建立将是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的一个里程碑,在浙江省教育发展史上也将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二、联系方式

0571-86458581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各位考生及家长:我院2019年浙江省内普通类二段线(496分以上)招生录取已经结束,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资料将于8月20日左右寄出,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讯畅通!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专业录取情况专业(方向)计划总数二段录取数剩余计划特殊教育(师范)663333特殊教育(手语翻译方向)15114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方向)21021欢迎广大考生,在8月3日-4日填报我院普通类第三段志愿。填报志愿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71-QQ咨询:联系人:沈老师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学工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2年我校中、高职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学校2012年中、高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保生副组长:陈晓雁、夏开堂、汪继耀、王金林、蔺洪杰组员:沈艳、邱淑女、黄桂美、丁显洲、方玉千、徐学民、骆中慧、兰德军、陈瑞英、袁芯、张帆、李桂枝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主任:王金林副主任:邱淑女、徐学民、陈瑞英成员:廖晓丽、童虹、王海丽、夏娟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431)高等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VocationalCollegeofSpecialEducation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第三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第五条颁发证书学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

各位残疾考生:我校2018年残疾人报名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报考时间,在完成我校招生网网预报名后,将纸质材料以快递形式递交学工部,联系方式详见下方。(1)网络预报名网上预报名详见流程图。(2)需要寄送的纸质报名材料: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高三在读证明原件);②残疾证复印件2份;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未领取身份证考生请尽快办理);④户口簿复印件2份(户主页和本人页);⑤如有荣誉证书,请提供复印件1份;⑥学校招生网上或到现场填写考生报名表(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考生报名表可在学校网站下载;⑦蓝底

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的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办法奖补对象和条件纳入省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的对象应为:经本省各级编委部门批准的、残联所属的公益类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所需要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基本条件为:(一)专业对口、实用。1.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和康复技术类专业的中职、高职(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残疾儿童教育康复类专业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3.康复医学和康复治疗专业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二)

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结果已经公布,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附件1-5)。被录取的考生请务必在2018年4月26日16时之前完成确认。下载“2018年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考生确认函”(附件6),填写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后将确认函拍照发至我校招生QQ:;或传真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传真电话0571-。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于放弃的名额,学校将分专业,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进补录。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徐老师沈老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8年4月24日附一: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在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已完成测试、统分、核分及省考试院系统确认等各环节工作。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4、举报受理电话:学工部: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