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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21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7-87933331
官网
http://www.cj-edu.com.cn/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长江工院”)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高校。

学院溯源于1959年创办的长江工程大学,经历了长江水利水电学校(长江职工大学)办学时期,2003年5月,改制更名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6月,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学院由水利部划转湖北省管理。2008年9月,学院整体从赤壁市搬迁至武汉市。2011年12月,学院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2008年投入使用的新校园,地处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江夏区汤逊湖畔。这里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高校林立,智慧云集,是湖北省科教文化的又一处集中之地。学院北靠三环线,东临文化路,距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在占地540亩的校园内,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学生公寓、食堂、体育馆等各类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齐备的教学、生活和运动设施为办学提供了良好保障。校园布局严整,楼宇错落,湖风流韵,四季常青,充满着文化气息,呈现出蓬勃生机,堪称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院现有7系4部1站,全日制在校生8千余人,开设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 工程监理、工程测量技术、 工程地质勘查、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气自动化技术、 供用电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信息工程、旅游服务与管理等30多个专业。其中省级改革试点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岗专业7个。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近300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员100余人,有60多人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还有一批中青年教师正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80%以上的专业教师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学院还聘请了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代表的一批企业与高校的著名专家教授来院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坚持特色培养,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华为、富士康、上海大众等企业设立企业特色班,正在积极拓展中外办学与毕业生海外就业渠道。学院已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等全国300多家企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供需关系,学院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较强,能吃苦、留得住、好使用的特点而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其中近50%分配到国内各大水电工程局工作。建校以来,学院已为全国水利水电系统、国家测绘系统、建筑系统、铁路系统、地矿系统、中国黄金集团、武警水电部队等行业企业培养了2万多名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2011年,党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为学院办学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学子就业成才提供了广阔历史舞台。长江工院热忱欢迎五湖四海有志于水利事业的青年学子们报考就读,实现自我价值,成就人生理想!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校名、类型、层次、学制和校址第四条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分专业计划作如下调整:序号专业计划1水生态修复技术332工程测量技术403电梯工程技术404市政工程技术405现代物流管理27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月23日

湖北省2021年计划分解表序号学院专业名称科类生源类别普通精准扶贫计算机机械财经电子汽修建筑农学旅游学前护理历物技能1水利与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物173010历22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物102历133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物15302历254水利工程物12210历165水生态修复技术物12210历206水文与水资源技术物25农学210历27光伏工程技术物845电子10105历948发电厂及电力

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一览表省份招生代码录取批次资格线投档线文史/历史理工/物理文史/历史理工/物理湖北C553高职高专批精准扶贫(历史物理)356200技能(机械)200233技能(电子)200357技能(计算机)200326技能(护理)200200技能(财经)200340技能(建筑)200200技能(旅游)200351技能(学前)200403技能(农学)200200技能(汽修)200401湖南

2021年分省、分专业计划表序号院部专业名称科类河南湖南江西广西安徽贵州甘肃四川云南青海山西内蒙河北宁夏陕西重庆江苏黑龙江广东浙江海南水利与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理文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理23323文232233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理3323文32234水利工程理22222文222225水生态修复技术理3文36水文与水资源技术理32222文322227光伏工程技术理23文228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理2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我校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1年4月29日(周四)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确认考生于2021年4月28日,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9:00-18:00)到我校陆水楼一楼招生与就业处报名缴费,签订《2021年高职单招政策知晓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

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2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3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校名、类型、层次、学制和校址第4条学校全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5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6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7条学制:3年。第8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第三章隶属关系、代码、法

湖北省2020年计划分解表序号学院专业名称科类小计生源类别普通精准扶贫技能合计计算机机械财经电子汽修建筑农学旅游学前护理文理技能1水利与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理文7873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理文14143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理文79794水利工程理文14145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理1940115农学1240210文21126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理3856745电子305630文18647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