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8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www.cwu.edu.cn/
学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专业

院系专业类别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女性学本科
社会工作本科
社会学本科
法学院法学本科
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旅游管理本科
市场营销本科
会计学本科
财务管理本科
审计学本科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学前教育本科
应用心理学本科
艺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本科
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外语系英语本科
金融系金融学本科
汉语国际教育系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学前教育高职
社区管理与服务(高级家政管理)高职
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高职
音乐表演(限北京市单考高职)高职



中华女子学院学校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学校自建校始一直承担妇联干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5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妇联干部、妇女干部377期2万多人次。2019年以挂牌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为新的起点,聚焦培训妇联干部、妇女干部主责主业,强化妇女干部培训职能,全面承担妇联、妇女干部培训工作。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国际视野和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拥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学校教师深度参与妇女儿童家庭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妇女/性别研究形成优势和特色。学校设有全国第一个设立的女性学专业、联合国副秘书长任荣誉教授的全球女性发展研究院、全国唯一的中国女性图书馆及家庭建设研究院。学校是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妇女人才短期培训项目和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实施单位、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实施单位,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联合教席单位、中外女校校长论坛发起单位、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着眼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以全面落实培训妇联干部、妇女干部的主责主业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统领,深化综合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办学特色,在新时代党的妇女培训与教育事业的征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中华女子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477人、全日制在校生5248人。设有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女性学系、金融系、外语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等教学院系部。设有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法学2个专业为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3个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和女性学2个专业是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目前正在根据妇联改革要求对机构设置和学科专业进行调整、优化。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方针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始终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行、与世界妇女进步事业发展同向。学校历经多次跨越发展,确立了办学定位:着力强化妇联干部、妇女干部培训主责,建好建强妇联干部培训基地;着力打造优势学科,成为培养服务社会、家庭和妇女群众的人才摇篮;着力在国际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教育事业中彰显中国特色,成为中国妇女民间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着力发挥妇女研究智库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和家庭建设研究基地。



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建设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点,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4个教育部校外教育实践基地,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课程;5个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1项省部级及其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中华女子学院合作交流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资格,2012年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基地,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是中外女校校长论坛发起单位、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

2014年,学校50多名教职工赴国(境)外参加学术研讨、交流和培训,33名毕业生考取国外和香港地区高校硕士研究生, 60多名学生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校际交流、国际项目和汉语志愿者项目;15名外国留学生在校进行长期和短期学习;参与中美妇女人文交流,首次接待了来自芝加哥大学10名女大学生组成的美国女大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团。



中华女子学院科研成果

2012年,学校教师发表CSSCI论文19篇。2013年,学校教师发表CSSCI论文34篇,研究报告35份,其中学校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在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等专业领域发表期刊或会议论文2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60部,其中专著13部;主持各类科研课题近90项,其中国际合作课题1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及司局级课题20余项。获得各级别科研奖励共16项,其中省部级奖励5项,地市级奖励2项,学会级奖励5项,校级奖励4项。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2016年9月,学校为发展中国家女官员开设

一、学校简介中华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

一、《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二、专业领域书目妇女服务领域:《妇女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李玺主编,2008年09月出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妇女维权领域:《妇女法学》,法律出版社出版,2015年出版,李明舜,林建军主编。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领域:《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复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招收专业1.服装与服饰设计2.视觉传达设计3.表演(服装表演)4.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1.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2.表演(服装表演)招生省份:河北、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四川;3.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招考方式1.使用省统考或

为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稳定就业、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结合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1法学2年法学2金融学2年经济学3社会工作2年法学4播音与主持艺术2年艺术学5女性学2年法学6英语2年文学备注:招生计划总数为50人招生对象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庄,身心健康。2.2021年7月前已取得中华女子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为基础,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英文译名:CHINAWOMEN’SUNIVERSITY2.国标代码:11149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学校概况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英文译名:ChinaWomen’sUniversity国标代码:1114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为100101)?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6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1.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英文译名:ChinaWomen’sUniversity2.国标代码:11149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

2021年度我校录取工作已完成情况如下(8月11日更新):本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录取情况以各省考试院终发布为准。一、北京市本科提前批普通A段学前教育(师范):录取低分478分(同分情况下优先比较语文成绩,此分数录取考生低语文成绩91分)本科提前批艺术B段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低综合分:357.5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低综合分:47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低综合分:482

报考条件1.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2.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3.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4.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艺术类区分文理科省份只招文科,不区分文理科省份遵照各省要求执行。5.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6.2020年我校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广东等省(区、市)有招生计划,已参加初试的河南考点考生初试成绩有效,不得重复参加此次网上APP视频初试,一经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