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0.0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9亿元,图书馆拥有中外文纸质图书167.5万册、电子图书125.3万种。
学校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1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设有19个教学院(部),45个本科招生专业。1个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7个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2个国家CDIO试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0个省一流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学校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治校方略,面向基础工业行业,服务吉林、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筑、水利、电力、地质、机械等基础工业行业培养立德为先、身心两健、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975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与吉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属10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产学研用合作。建有23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方向独具特色,在省内优势明显。承担多项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世界自然基金会等高水平科研项目。近5年,获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47项,为企业累计创造经济效益17亿余元。设计研究院、学院、吉林应急管理学院、BIM技术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发展势头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西班牙罗维拉 维尔吉利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学校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与身心塑造、道德养成与情怀涵育、价值观培育与科学方法培养,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秉承“明德致远、笃行务实”的校训,传承“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近5年,学生在各级各类的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30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二、三等奖4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全国高校优秀网络通讯站”“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数项荣誉。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长春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吉林省“三个五”发展战略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710”发展战略,继续保持为基础工业行业服务的办学特色,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一)本科专业: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
(二)专科专业:
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生基金、校内奖学金、十余项校友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资助政策。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考生报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或俄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二)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分数: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
2.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
3. 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
4.加分减分政策:在分配专业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省(区、市)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相关政策,如果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5.专业分配和专业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1)专业级差: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1分、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3)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六省(市),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其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4)江苏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普通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成绩排序,当级差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如级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5)专业调剂和退档: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将复试素描,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将理科考生调整至土建类其他专业、文科考生调整至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艺术类:
(1)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3)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按综合分、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中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不设低控制线;
(4)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对综合分有相关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9.高水平运动队: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和学校规定的分数线,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10.对口招生:
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0578299,80578555
一、7月3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7月31日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7月301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7月3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一、8月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1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一、8月2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2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2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一、8月3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3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3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3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一、8月9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9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9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9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it
一、8月10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0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10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cn
2021年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7日。申请复学的退伍士兵和休学的学生(非在校生)与所在学院联系办理复学手续。一、复学所需材料 (一)长春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纪念卡请自行保存。 (二)高考准考证原件。如原件丢失,可提供复印件,或到县、区招生办公室申请补发。 (三)档案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档案和高考报考时的档案;如果是在职职工,请携带本人人事档案和高考报考时的档案。 新生档案主
一、7月30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7月30日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7月30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7月30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一、8月5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5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5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cn/static/f
一、8月1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1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1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
长春工程学院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专业
(元/年)
长春工程学院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0.0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9亿元,图书馆拥有中外文纸质图书167.5万册、电子图书125.3万种。
长春工程学院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1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设有19个教学院(部),45个本科招生专业。1个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7个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2个国家CDIO试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0个省一流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长春工程学院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学校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治校方略,面向基础工业行业,服务吉林、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筑、水利、电力、地质、机械等基础工业行业培养立德为先、身心两健、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长春工程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975人。
长春工程学院社会服务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与吉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属10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产学研用合作。建有23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方向独具特色,在省内优势明显。承担多项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世界自然基金会等高水平科研项目。近5年,获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47项,为企业累计创造经济效益17亿余元。设计研究院、学院、吉林应急管理学院、BIM技术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发展势头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长春工程学院合作办学
学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西班牙罗维拉 维尔吉利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长春工程学院学校荣誉
学校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与身心塑造、道德养成与情怀涵育、价值观培育与科学方法培养,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秉承“明德致远、笃行务实”的校训,传承“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近5年,学生在各级各类的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30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二、三等奖4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全国高校优秀网络通讯站”“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数项荣誉。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长春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吉林省“三个五”发展战略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710”发展战略,继续保持为基础工业行业服务的办学特色,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长春工程学院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工程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长春工程学院学费收取标准
(一)本科专业: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
(二)专科专业:
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长春工程学院资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生基金、校内奖学金、十余项校友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资助政策。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长春工程学院二、录取说明 ?
?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考生报考;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或俄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二)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分数: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分数线。
2.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则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择优录取考生。
3. 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
4.加分减分政策:在分配专业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省(区、市)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相关政策,如果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5.专业分配和专业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1)专业级差: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1分、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3)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六省(市),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其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4)江苏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普通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成绩排序,当级差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如级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5)专业调剂和退档: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6.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将复试素描,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将理科考生调整至土建类其他专业、文科考生调整至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专业服从调剂的,可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未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艺术类:
(1)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3)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按综合分、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如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中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不设低控制线;
(4)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对综合分有相关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9.高水平运动队: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和学校规定的分数线,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10.对口招生:
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长春工程学院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0578299,80578555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7-31)(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7月3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7月31日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7月301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7月3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1)(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1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2)(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2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2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2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3)(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3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3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3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3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9)(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9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9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8月9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8月9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it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10)(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10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0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10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cn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关于非在校生办理复学手续的相关说明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2021年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7日。申请复学的退伍士兵和休学的学生(非在校生)与所在学院联系办理复学手续。一、复学所需材料 (一)长春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纪念卡请自行保存。 (二)高考准考证原件。如原件丢失,可提供复印件,或到县、区招生办公室申请补发。 (三)档案材料。包括高中阶段档案和高考报考时的档案;如果是在职职工,请携带本人人事档案和高考报考时的档案。 新生档案主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7-30)(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7月30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7月30日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7月30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省份和批次四、截止7月30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5)(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5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5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5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cn/static/f
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进程情况(8-11)(图)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一、8月11日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二、8月11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三、截止8月11日已经录取结束的省份和批次温馨提示:对于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考试院安排进行,一旦录取结束,即刻公布录取结果,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目前结束的招生类型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的录取分数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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