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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21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92-6276202
官网
http://www.hxxy.edu.cn/
学校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是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倡办,是厦门市首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1997年被民办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全国统一招生,是厦门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民办高校。2006年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正式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2年获厦门市政府支持“十二五”申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任董事长为厦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吴凤章,现任校长为我国分析科学与环境分析化学的知名专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王小如教授。目前全校共有教职工近3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200人。现有在校生近6000人,其中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超过5000人。
    学校位于厦门市集美文教区,校园面积近600亩,一期建成面积近400亩,校舍建筑面积14余万平方米,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目前,图书馆藏书86.1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9.7万册)。学校环境优雅宁静,是养德求知学技能的理想场所。
    学校专业建设日臻完善,形成了检验科学、创意设计、通信网络、电子电控、汽车机电、现代流通、企管营销、商务服务、金融服务、财会核算等十个专业领域,设有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分析与检验、视觉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旅游管理、文秘、商务英语、国际商务、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与证券、保险实务、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等31个专业。
    学校始终坚持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并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民生、面向基层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2008年度举行的“福建省第十二届高职学生技能竞赛”中,我校学生获得了2个项目一等奖、4个项目二等奖、3个项目三等奖,总成绩位列全省参赛高职院校第二名。2010年4月在福州举行的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高职组)中,成果喜人,在41所参赛院校中,我校团体总分排名第七,获团体二等奖。机器人、电子商品设计、企业沙盘模拟经营三个项目获二等奖,嵌入式、数字建模、售后服务跟踪系统获三等奖,其它五个项目获优秀奖。在201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4个一等奖,“物流储配”和ERP项目获得国赛资格,其中物流储配项目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学校重视实验实训室和校企合作开发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目前校内的实训基地建设已初具规模,以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类、食品药品分析类为特色的实验实训室有40多个,涉及光通信、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线路、移动通信、网络通信综合、通信工程制图、高频电子、PLC、汽车电器与电控、单片机应用、数字电视检测与维修、移动终端检测与维修、传感器软件、电子技能、电子电工、企业管理ERP沙盘模拟、港口物流、会计、金融模拟、金融仿真实训室等领域。校外实训基地多采用挂靠企业方式,多达50余家。2005年获得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奖励专项基金。2008年获批“福建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与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年获得福建省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七厅局关于“LED和光伏产业”共建实训基地项目。2009年获批“福建省光电应用技术”实训基地。近年来,学校致力于专业服务平台建设,使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更贴近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发展前沿,并建成了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数字媒体、光电应用、嵌入式技术四大实训研发平台。2011年获批“厦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实验室”,2011年获批“厦门市环境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积极与海内外高校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香港专上书院、台中科技大学、台湾勤益科技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台湾亚洲大学、台湾侨光技术学院等学校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互换教师、学生,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2011年9月,学校选送了10名学生前往台中科技大学交流学习一年。
    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已发展成为集教学、科研、职教培训于一体的,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和影响的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招委会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省级统考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函〔2021〕25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为做好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教育厅2021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苏

实行高考改革,采用“3+3”选考模式省份: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将于2020年12月开始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试类别2021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书法类等7个类别(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类别涵盖的本科专业详见附件1)。凡报考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类别招生计划080703通信工程52电子信息类40080905物联网工程51计算机科学类90120204财务管理58财会类60120602物流工程59管理类45120903会展经济与管理59管理类50020304投资学55经济类35081302制药工程68药学类105130508数字媒体艺术72美术类45050262商务英语62英语类55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第三条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章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

厦门华厦学院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根据《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华厦政字〔2021〕75号),我校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收费标准如下:一、住宿费:1、1500元/生·学年(半月楼、学生公寓一期)(华厦政字[2020]24号);2、2000元/生·学年[培训中心一期(即北门宿舍楼)](华厦政字[2020]23号)。学费(见下表)序号专业名称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1食品质量与安全220002环境科学与工程220003通信工程250004物流工程220005财务管理250006投资学220007会展经济与管理

1.学校的基本情况厦门华厦学院于1993年在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的倡导下,由厦门市政协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是厦门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民办非营利性质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地处著名海上花园城市——厦门,毗邻沿海高铁枢纽站——厦门北站,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汇聚。学校创办伊始,我校董事会就坚持“零回报”办学模式,董事会成员不取分文酬劳;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学校法人资产不转移、不分割、不流失,并且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2010年我校成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3年我校成

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华厦学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院校性质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学校代码:12709(全国代码)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层次:本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