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8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5-85811852
官网
http://www.njucm.edu.cn/
学校地址
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专业

(一)学科评估

A-学科(9)、B+学科(1)、B-学科(3)、C-学科(2)

(二) 国家特色专业

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药资源与开发

(三)本科


类别专业名称
经济与贸易类(本)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生物科学类(本)

生物技术

心理学类(本)

应用心理学

电子信息类(本)

医学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计算机类(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工程类(本)

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

临床医学类(本)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中医学类(本)

中医学

中医养生学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妇产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康复学

中西医结合类(本)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学类(本)

药物制剂

药事管理

药学

中药学类(本)

中药学

中药制药

中药资源与开发

医学技术类(本)

眼视光学

康复治疗学

护理学类(本)

护理学

护理学(助产学)

工商管理类(本)

市场营销

公共管理类(本)

劳动与社会保障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历经江苏省中医进修学校、江苏省中医学校、江苏新医学院、南京中医学院等历史时期,是全国建校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也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半个世纪以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新中国高等中医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主持编写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培养并诞生了新中国中医药界早的学部委员,为新中国现代中医高等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南京中医药大学办学实力


  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汉中门和仙林两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共9所直属学院,20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等6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其中2个列入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点)、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点和44个硕士点,博士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所有二级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自审权和主干学科专业的教授评审权。学校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5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现已建成19所附属医院、4所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逾百所。学校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校企联合办学,先后与四家企业联办二级学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南京中医药大学设施设备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是国家科技部新药临床试验研究(GCP)中心、国家教育部中药炮制规范化及标准化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植物药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海洋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中药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学校现有1个国家科技部规范化中药药理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针药结合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5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实验室、1个SPF级动物实验中心。学校构建形成了“一个中心、四大板块”的科技平台布局,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南京中医药大学师资力量


  学校治学严谨,学术氛围浓厚,建校以来,名家云集,人才辈出,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和教授,培养诞生了9位“国医大师”(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近年来,我校教师先后多人次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各类国家级荣誉称号和表彰。




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办学


  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国家卫生部确定的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全国中医师资进修教育基地、中国中医文献检索中心分中心,同时也是首批获国家教育部批准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及台港澳地区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学校目前与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广泛交流和联系,并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高等院校或学术团体及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南京中医药大学办学成果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全体师生医护员工秉承“自信敬业”的校训和“团结奋进、继承创新”的优良校风,在总结五十多年办学积淀的基础上,凝练形成了“仁德、仁术、仁人”的教育理念。2005年,学校凭着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突出的办学成就,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通过近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办学规模适度扩展,办学活力显著增强,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并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重要阵地,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课题的重要基地,推动中医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和促进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平台。


  面向未来,南京中医药大学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办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通过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努力跻身于全国具有特色的重点大学行列。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分为 A、B、C 三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一)A 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者。 (二)B 类 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 均在同年级同科类名列前 20%(含)者。 (三)C 类 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 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南京中医药大学报名须知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 面试 考生名单。 - 5 - 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 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 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 6 月 23 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 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 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 民币 60 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 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 7 月 6 日至 10 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 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 7 月 11 日、12 日到南京中医药 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文理科分别排序, 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 2.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 3 倍的范围。 3.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 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报考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二、江苏省生源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报考院校代码为1113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报考院校代码为1123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报考院校代码为1613、1504(泰州校区代码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所有报考考生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者访问学校本科招生网。


 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2分,出现两个A+则加5分。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参加专业投档。


 学校根据“专业级差”原则录取考生,第1、2专业志愿不设级差,第3、4、5、6专业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1分、1分、1分、1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江苏省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拥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权的院校之一,对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并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学校综合评价志愿,方可享受优录政策。综合评价考生录取按《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


 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全日制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视力残疾班)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以外地区生源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相同志愿情况下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之和。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四、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比例高不超过10%(具体以上级部门批复的标准为准)。中外合作专业22000元/生/学年(基准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20%(具体以上级部门批复的标准为准)。各专业具体标准见我校每年收费公示。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具体标准见我校每年收费公示。



南京中医药大学五、助学政策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以设立多种奖、助学金为有效帮困激励方式,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本科新生予以奖励。



南京中医药大学证书颁发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颁发合作学校学位证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11852


招生传真:025-85811161


电子信箱:zsb@***.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11025


南京中医药大学承担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南京地区报考我校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我校报考点报名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网上确认时间:11月2-4日,每天9:00-16: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n/wsqr/stu/。二、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精神,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报考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6.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研究生潜质,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为确保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请各招生单位、各位考生遵照执行。接收办法1.为做好2021年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http://202.195.210.88/zsgl/tmsgl/default.aspx)。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于9月23日10:00-9月27日15:00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2.9月28日,学

全体统招考生: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部分专业推免生名额略有剩余,将在统招生录取阶段使用。现将整合后统招生计划公布如下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后更新).pdf,此规模数仅供参考,终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推免后统招计划001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100501中医基础理论201脾藏象理论及其应用研究02中医脑病治则治法研究100502中医临床基础301温病学理论与运用研究02伤寒论理法方药研究03金匮要略治法方药效

南京中医药大学承担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南京地区报考我校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我校报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今年首次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为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网上确认时间11月7-9日,每天9:00-16: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n/wsqr/stu/index.html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序号涉及考生材料清单1全部考生1.近期免冠证件照(用作准考证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各位推免生:我校2021年第一阶段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部分专业继续接收推免生报名。请各位推免生根据更新后推免招生目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更新后).pdf),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第二阶段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中午14时。我校将于10月15日-10月18日期间组织第二阶段复试,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欢迎各高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将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24名,培养类型为专业型,请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以及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请将审核通过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20年11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经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因学校投递受限,请选择顺丰或邮政EMS邮寄,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严正声明: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盈利性培训,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工作要求,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疫情防控要求1.6月13日面试当天,考生统一由学校北门进入校园,家长和社会车辆(包括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送考人员妥善安排行程,切勿在校门口聚集。2.请考生提前下载《健康承诺书》并打印,如实填报本人及家长近期健康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