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09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832)2081050 2084785
官网
http://www.njkjkf.com/
学校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中区壕子口圣江路121号(圣水寺旁)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招生专业

专业简介
类别专业学制人数学杂费
中专电子商务三年100人4980元
数控技术三年100人4980元,
计算机应用三年100人4980元.
汽车维修与驾驶三年100人4980元.
旅游管理三年100人4980元,
大专学前教育四年100人7980元
电子商务四年100人7980元.
特招
专业
航空服务三年50人7980元
交通运营管理(地铁安检)三年50人7980元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学校简介

  内江市教育局直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内江市社会力量办学校风示范学校——内江科技开发学校,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教育局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脚踏实地,认认真真,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今年以来,狠下功夫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2019年一至四月投入近400万元建设一流的环境和硬件,受到教育部门和学生及其家长赞叹。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办学实力

  内江科技开发学校创办于1997年,2017年初从圣水寺搬迁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渝大道665号。该校自办学以来,以入学、培养、就业一条龙服务为宗旨,培养以技能为主、理论为辅的中、高级技能复合型人才,20多年来为国家输送了数以万计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广泛分布于金融、电商、建筑、机械、汽车、航空等企事业单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和用人单位的好评。新建成的内江科技开发学校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硬软件条件一流。学生公寓八人一间,全部安装了空调、热水器;学生免费统一服装;学校师资力量强;管理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目前,该校设置的专业有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航空高铁服务、汽车运用和维修、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

  随着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今年以来,内江科技开发学校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下大决心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花大力气抓好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职业教育现代化。因此,今年以来,拥有近2000学生、上百教职员工的内江科技开发学校,增设了能容纳800人的餐厅;新购置了上千学生的桌凳、床铺;寝室安装了空调,改善了学生食宿环境;投入10多万元加强了校园绿化美化;投入20多万元的购买汽修设备、80多万元购买航空设备、80多万元购买轨道运输专业设备;并正在安装摄像头,达到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国家资助

1.凡在我校就读中专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0%学生(包括“六类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国家11个连片地区贫困学生在此比例之外),每年可享受国家1500元的生活补助;

2.中专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的学费减免学校资助.

3.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除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以外还将得到学校的相应资助:

(1)特困学生在校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学校一次性生活补助600元。

(2)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时可由就业处直接安排进入名优企业管理层、学校向省教育厅、教育部推荐表彰。

(3)中专学生品学兼优者可享有我校合作的企业全额出资到大学对口专业深造的机会。

(4)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费和杂费由国家资助或勤工俭学中扣除(到校报名后家长和学校签订相关合同),这样既诚轻了家长的经济压力,又使学生掌握了专业技术,让学生的前途得到发展。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招生对象

特招专业:男: 15-22周岁、 身高1. 70米-1.83米女: 15-20岁、 身高1. 60米-1.72米


内江市科技开发学校联系方式


电   话:(0832)2081050

传   真:(0832)2082809

邮箱:

邮   编:641000

学校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汉渝大道665号


开设专业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商务、航空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内江市经开区汉渝大道665号联系电话083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