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向海图强。广州航海学院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冲补强”、“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第一届“文明校园”。2018年广东省委明确以我校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
学校地处国家一线城市广州,现有两个校区,其中黄埔校区毗邻闻名世界的黄埔军校,琶洲校区座落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溯源地广州黄埔古港(黄埔古村)。学校创办于1964年,历史悠久;现有14个教学单位,3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693人;2个本硕连读国际班专业(中澳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教职工797人,其中高级职称233人(正高级55人,教授5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职工32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职工521人,其中104人具有博士学位。
学校现有广东省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4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6个,以“政校企”等多种合作形式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研究院”、“严酷海洋环境装备与材料蚀损过程控制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开发平台10多个;建有校内实验室115个,其中基础实验室21个,专业实验室94个,校内实习工厂和设施完备的水上训练中心各1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学以致用、服务强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思维活跃、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服务生产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航海为特色,遵循航海教育国际性、规范性和国防性的要求,立足广东,依托行业,面向华南、面向海洋,服务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为建设一流专业、培育一流人才,学校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三个省级特色优势重点学科为主干学科,航运与管理学、经济学相结合的交叉特色学科为支撑,文学、艺术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为拓展的学科发展态势,构建了航海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港口与航运类、水运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等主干专业群,适当拓展航运金融、海事法律、邮轮乘务、滨海休闲等相关涉海高端服务类专业群,成为我国南方沿海港口和航运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
本科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通信工程、商务英语、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国际商务、交通管理、海事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机械工程、金融学、法学、旅游管理、机器人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邮轮工程与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车辆工程、意大利语等32个,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班)、金融学(国际班)两个专业作为中澳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单列招生。2020年6月,我校2020年“3+2”中澳联合培养硕士开始招生,是我校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科廷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合作项目,采取“3+2”培养模式,以互认学习过程、互认课程、互认学分方式,共同举办的工学、经济学专业本硕连读学历教育学位项目。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为宗旨,主动对接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海运强国”、“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等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需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建设一流专业、培育一流人才。
建校56年以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7万多人。一大批毕业生在华南地区的航运、港口、航道、海事、海关、海上救助、海上打捞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和业务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全省同层次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
学校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拥有省级协同育人平台“航海类人才培养协同育人中心”,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类建设项目和示范性专业类建设项目16项,建成国际海事组织(IMO)示范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课、优质课共12门;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206项、省级奖励316项。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等国家级课题、广东省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等省部级课题100多项,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广东发展研究奖二等奖1项。
学校是广东省本科高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与海事组织、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等同行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协助国际海事组织和广东省政府制定、编写相关管理办法、提供技术支持。具有行业相关培训资质,积极举办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培训,如高级船员培训、道路安全培训、海事局职工培训、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船舶管理培训等,以满足行业培训需求。
学校积极开展政策研究、献言献策,形质量、有影响的咨询报告、重要提案和研究成果,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的采纳和肯定,有力推动了航运经济发展。2017年《关于尽快完善海运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建议》得到了副总理的批示;2017年《关于着力打造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案》被选定为省长督办重点提案;2009年广州市政协提案《建议制定港口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实施〈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被指定为2009年市委书记重点督办提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采纳学校《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水域范围研究、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通航安全管理措施》的研究成果,联合广东海事局等单位,向广东省政府提交提案,为广东省政府发布了《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67号)提供了重要参考。2018年,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的《关于推进海员教育培训运用事故案例的建议》(HTW5/7),被国际海事组织采纳。学校主持完成广东海事局委托项目《广东沿海商船科学分类防抗台风》,提出“赶、锚、固、守、救”五字方针,在防抗台风“山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的“三零”佳绩。广东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部级领导对于该“五字方针”做了重要指示,肯定了广东海事局的成绩。2019年3月,学校联合起草了《关于制定的相关建议》(HTW6/7),经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6次会议讨论,起草了相关的技术通函,供全球适用。
学校积极推荐选派两位经验丰富的船长赴亚丁湾参加国家海军第9批、第14批、第22批护航编队出征任务,充分展现航海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扬我国威,为校争光。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视国际交流和合作,成立了国际交流学院,为GlobalMET(环球航海教育与培训协会)、AMETIAP(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HKSOA(香港船东会)会员;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悉尼科技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美国费尔菲尔德大学、瑞典世界海事大学等几十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紧密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国内外高校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海事研究中心”、“泛珠国际航运创新研究院”、“中国—东盟思想库网络海上合作基地”、“广州国际航运经济研究中心”等10余个高端研究中心。
2020年4月我校党委书记、校长邹采荣出席亚太经合组织船员卓越网(APEC SEN)第二届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工作组国际视频会议致欢迎辞,会议对我校提交的《启动海员在线教育培训平台的建议》及《关于促进跨境劳动力流动和海员招聘的服务平台的提案》两个文件进行了重点讨论,会议同意将两个平台的建设纳入APEC的明年项目计划。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项目。学校凭借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雄厚的双语师资力量、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学团队、良好的办学条件,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模式,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先进的课程体系,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和监控体系,与澳大利亚、德国等世界知名院校合作,通过“3+2”、“4+1”等中外校际联合培养模式,采取互认课程、互认学分、互授或联授学位等方式,培养国际化人才。
目前建有校内实验室115个,其中基础实验室21个,专业实验室94个,校内实习工厂和设施完备的水上训练中心各1个;校外实习基地294个,每个专业配置至少4个运行良好的校外实习基地,共建校企教学实习船4艘;依托航海实验平台,已具备27项船员培训许可,成为华南地区船员培训项目为完整、层次结构完善的船员培训基地。
1964年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创办广州海运学校;
1981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广州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海运学校;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航务工程学校并入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改为现名;
2019年成建制移交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
1.学费标准:
理工类专业 本科:5190元/生·学年
文科类专业 本科:4590元/生·学年
外语类专业 本科:519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本科:10000元/生·学年
国际班(中澳联合培养)专业 30000元/生·学年
备注:含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年正常缴纳的学费及联合培养模块课程费用,在国外学习阶段需额外向合作学校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2.住宿费标准:根据学校不同的住宿条件分为500-1700元/生·学年
(一)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被录取并已入学注册的省内外本科新生,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学校在当地投档线30分、40分、50分,且总分排名为:外省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的前两名,广东省考生在所录取专业的前两名,学校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7000元。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秀,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的评定;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的评定。
3、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000、2000、1000、400元/人·学年,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1%左右。
4、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分别有立功奖、竞赛奖、半军事管理学生标兵奖、志愿者服务十佳之星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用于学生境外交流学习,金额为10000元/人·学年)。
5、招商轮船奖学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每年捐赠20万元,奖励85名品学皆优航海类专业学生,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000、5000、3000、1000元/人·学年。
6、航海类专业学生一次性通过考证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不限名额。
7、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航海类专业在校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名奖金1500元,比例为1/400。
8、其他社会奖学金: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在校生还有机会获得其他一些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校设置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具体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贷款金额每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应贷尽贷不限名额。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学年)。
3、社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机会获得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在校设置的社会助学金。
4、勤工助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酬金,以工助学。
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
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退役大
一、考试地点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门。导航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大沙东(广州航海学院)公交总站特别提示:大沙东公交总站旁的进校轧道是考生进出考点的唯一通道,其他进校通道不对考生开放,请考生知悉前提前熟悉线路,以免耽误考试。广州航海学院考点赴考指示图二、考试时间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北京时间)项目日期上午下午时间科目时间科目4月27日8:00-10:00政治理论15:00-17:0
一、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2)两眼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及以上;3)无色盲、色弱;4)不戴任何助听器和无辅助条件下,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5)口头表达无障碍;6)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二、报名材料1)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版;2)白底大一寸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3)在海事一网通办APP上注册登录完成船员基础信息采集(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航海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广州航海学院201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学校名称:广州航海学院院校代码:11106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招生人数:40人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
广州航海学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科)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山西安徽河南广东省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科类备注理科文科美术外省广东合计163820605067738132010502050船舶学院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78144611313理科理科制冷与空调技术78144602313理科理科数控技术7814461
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院校代码:11106邮政编码:51072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院校名称:广州航海学院联系部门:招生办联系电话:020-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课指定参考书收费标准(元/年)教学地点备注学费住宿费001能源与动力工程302018级高等数学1.传热学2.制冷原理与设备1.《传热学》(第四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
学院地区、人数专业合计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科类备注理科文科美术合计276051318101919191519151515172015151717520165131515151451517外省广东海运学院航海技术16025748886866679661556665267理科理科海事管理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招生专业
广州航海学院学校简介
中华民族,向海图强。广州航海学院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冲补强”、“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第一届“文明校园”。2018年广东省委明确以我校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
学校地处国家一线城市广州,现有两个校区,其中黄埔校区毗邻闻名世界的黄埔军校,琶洲校区座落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溯源地广州黄埔古港(黄埔古村)。学校创办于1964年,历史悠久;现有14个教学单位,3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693人;2个本硕连读国际班专业(中澳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教职工797人,其中高级职称233人(正高级55人,教授5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职工32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职工521人,其中104人具有博士学位。
学校现有广东省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4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6个,以“政校企”等多种合作形式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研究院”、“严酷海洋环境装备与材料蚀损过程控制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开发平台10多个;建有校内实验室115个,其中基础实验室21个,专业实验室94个,校内实习工厂和设施完备的水上训练中心各1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学以致用、服务强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思维活跃、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服务生产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以航海为特色,遵循航海教育国际性、规范性和国防性的要求,立足广东,依托行业,面向华南、面向海洋,服务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广州航海学院办学专业
为建设一流专业、培育一流人才,学校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三个省级特色优势重点学科为主干学科,航运与管理学、经济学相结合的交叉特色学科为支撑,文学、艺术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为拓展的学科发展态势,构建了航海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港口与航运类、水运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等主干专业群,适当拓展航运金融、海事法律、邮轮乘务、滨海休闲等相关涉海高端服务类专业群,成为我国南方沿海港口和航运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
本科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通信工程、商务英语、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国际商务、交通管理、海事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机械工程、金融学、法学、旅游管理、机器人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邮轮工程与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车辆工程、意大利语等32个,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班)、金融学(国际班)两个专业作为中澳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单列招生。2020年6月,我校2020年“3+2”中澳联合培养硕士开始招生,是我校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科廷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合作项目,采取“3+2”培养模式,以互认学习过程、互认课程、互认学分方式,共同举办的工学、经济学专业本硕连读学历教育学位项目。
广州航海学院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为宗旨,主动对接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海运强国”、“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等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需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建设一流专业、培育一流人才。
建校56年以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7万多人。一大批毕业生在华南地区的航运、港口、航道、海事、海关、海上救助、海上打捞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和业务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全省同层次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
学校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拥有省级协同育人平台“航海类人才培养协同育人中心”,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类建设项目和示范性专业类建设项目16项,建成国际海事组织(IMO)示范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课、优质课共12门;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206项、省级奖励316项。
广州航海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等国家级课题、广东省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等省部级课题100多项,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广东发展研究奖二等奖1项。
学校是广东省本科高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与海事组织、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等同行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协助国际海事组织和广东省政府制定、编写相关管理办法、提供技术支持。具有行业相关培训资质,积极举办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培训,如高级船员培训、道路安全培训、海事局职工培训、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船舶管理培训等,以满足行业培训需求。
学校积极开展政策研究、献言献策,形质量、有影响的咨询报告、重要提案和研究成果,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的采纳和肯定,有力推动了航运经济发展。2017年《关于尽快完善海运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建议》得到了副总理的批示;2017年《关于着力打造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案》被选定为省长督办重点提案;2009年广州市政协提案《建议制定港口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实施〈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被指定为2009年市委书记重点督办提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采纳学校《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水域范围研究、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通航安全管理措施》的研究成果,联合广东海事局等单位,向广东省政府提交提案,为广东省政府发布了《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67号)提供了重要参考。2018年,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的《关于推进海员教育培训运用事故案例的建议》(HTW5/7),被国际海事组织采纳。学校主持完成广东海事局委托项目《广东沿海商船科学分类防抗台风》,提出“赶、锚、固、守、救”五字方针,在防抗台风“山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的“三零”佳绩。广东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部级领导对于该“五字方针”做了重要指示,肯定了广东海事局的成绩。2019年3月,学校联合起草了《关于制定的相关建议》(HTW6/7),经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6次会议讨论,起草了相关的技术通函,供全球适用。
学校积极推荐选派两位经验丰富的船长赴亚丁湾参加国家海军第9批、第14批、第22批护航编队出征任务,充分展现航海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扬我国威,为校争光。
广州航海学院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视国际交流和合作,成立了国际交流学院,为GlobalMET(环球航海教育与培训协会)、AMETIAP(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HKSOA(香港船东会)会员;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悉尼科技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美国费尔菲尔德大学、瑞典世界海事大学等几十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紧密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国内外高校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海事研究中心”、“泛珠国际航运创新研究院”、“中国—东盟思想库网络海上合作基地”、“广州国际航运经济研究中心”等10余个高端研究中心。
2020年4月我校党委书记、校长邹采荣出席亚太经合组织船员卓越网(APEC SEN)第二届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工作组国际视频会议致欢迎辞,会议对我校提交的《启动海员在线教育培训平台的建议》及《关于促进跨境劳动力流动和海员招聘的服务平台的提案》两个文件进行了重点讨论,会议同意将两个平台的建设纳入APEC的明年项目计划。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项目。学校凭借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雄厚的双语师资力量、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学团队、良好的办学条件,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模式,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先进的课程体系,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和监控体系,与澳大利亚、德国等世界知名院校合作,通过“3+2”、“4+1”等中外校际联合培养模式,采取互认课程、互认学分、互授或联授学位等方式,培养国际化人才。
广州航海学院实验实训
目前建有校内实验室115个,其中基础实验室21个,专业实验室94个,校内实习工厂和设施完备的水上训练中心各1个;校外实习基地294个,每个专业配置至少4个运行良好的校外实习基地,共建校企教学实习船4艘;依托航海实验平台,已具备27项船员培训许可,成为华南地区船员培训项目为完整、层次结构完善的船员培训基地。
广州航海学院办学历史
1964年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创办广州海运学校;
1981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广州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海运学校;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航务工程学校并入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改为现名;
2019年成建制移交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
广州航海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理工类专业 本科:5190元/生·学年
文科类专业 本科:4590元/生·学年
外语类专业 本科:519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本科:10000元/生·学年
国际班(中澳联合培养)专业 30000元/生·学年
备注:含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年正常缴纳的学费及联合培养模块课程费用,在国外学习阶段需额外向合作学校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2.住宿费标准:根据学校不同的住宿条件分为500-1700元/生·学年
广州航海学院资助政策
(一)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被录取并已入学注册的省内外本科新生,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学校在当地投档线30分、40分、50分,且总分排名为:外省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的前两名,广东省考生在所录取专业的前两名,学校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7000元。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秀,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的评定;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的评定。
3、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000、2000、1000、400元/人·学年,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1%左右。
4、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分别有立功奖、竞赛奖、半军事管理学生标兵奖、志愿者服务十佳之星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用于学生境外交流学习,金额为10000元/人·学年)。
5、招商轮船奖学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每年捐赠20万元,奖励85名品学皆优航海类专业学生,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000、5000、3000、1000元/人·学年。
6、航海类专业学生一次性通过考证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不限名额。
7、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航海类专业在校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名奖金1500元,比例为1/400。
8、其他社会奖学金: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在校生还有机会获得其他一些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校设置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具体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贷款金额每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应贷尽贷不限名额。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学年)。
3、社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机会获得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在校设置的社会助学金。
4、勤工助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酬金,以工助学。
2022年广州航海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
2022年广州航海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退役大
2022年广州航海学院广东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点考生赴考指引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一、考试地点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门。导航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大沙东(广州航海学院)公交总站特别提示:大沙东公交总站旁的进校轧道是考生进出考点的唯一通道,其他进校通道不对考生开放,请考生知悉前提前熟悉线路,以免耽误考试。广州航海学院考点赴考指示图二、考试时间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北京时间)项目日期上午下午时间科目时间科目4月27日8:00-10:00政治理论15:00-17:0
2022年广州航海学院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一、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2)两眼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及以上;3)无色盲、色弱;4)不戴任何助听器和无辅助条件下,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5)口头表达无障碍;6)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二、报名材料1)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版;2)白底大一寸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3)在海事一网通办APP上注册登录完成船员基础信息采集(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
2021年广州航海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航海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2019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201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学校名称:广州航海学院院校代码:11106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招生人数:40人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7年广州航海学院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科)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科)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山西安徽河南广东省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科类备注理科文科美术外省广东合计163820605067738132010502050船舶学院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78144611313理科理科制冷与空调技术78144602313理科理科数控技术7814461
2020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院校代码:11106邮政编码:51072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院校名称:广州航海学院联系部门:招生办联系电话:020-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课指定参考书收费标准(元/年)教学地点备注学费住宿费001能源与动力工程302018级高等数学1.传热学2.制冷原理与设备1.《传热学》(第四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
2019年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学院地区、人数专业合计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科类备注理科文科美术合计276051318101919191519151515172015151717520165131515151451517外省广东海运学院航海技术16025748886866679661556665267理科理科海事管理
2020年广州航海学院学校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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