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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9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www.fjpsc.edu.cn/
学校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成为福建后备警察的培养基地、福建在职中级警官培训基地、福建公安科技和公安理论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察学术交流的基地。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仓山南台岛。占地面积27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运动场、游泳池、交通管理训练基地等教学训练场馆,拥有基础实验室6个及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特种照相、警察自动化指挥等专业实验室16个,建有覆盖全省9个地市的专业实习基地25个。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58.8万册,凸显“福建、公安、港台”特色,现已实现微机管理和电子阅览,可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

学院现有教职工342人,其中专任教师2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92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2人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有1人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有18人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有2人被列入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8人被评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学院现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法律系、政教部、基础部、警体部等10个教学部门。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刑事侦查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省级本科教育特色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迄今为止,学院已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部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2005年以来,学院教学成果《创建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教育实战新体系》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实施质量工程战略,构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获福建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院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福建省治安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社会治安研究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培育),数字化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实验室被评为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学院曾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9年,学院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招生条件】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或关注我院招生网公告。(一)政治条件要求考生除按《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二)年龄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三)身体条件要求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

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为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

近几年录取分数线年份提前批(公安司法类)本二批(普通类)文科(男)文科(女)理科(男)理科(女)文科理科20124975545095375215072013431504442489488472201449855142849053346620154725444535215234932015年分专业录取分数统计(一)提前批(公安司法类)类别专业名称文史(本二线462分)理工(本二线410分)高分低分平均分高分低分平均分公安专业侦查学(男)560514531.5548

2014年招生分数情况1.提前批(公安司法类)文史类同批次省控线:482分理工类同批次省控线:408分专业名称高分低分平均分专业名称高分低分平均分侦查学(男)576538549.6侦查学(男)549465492.1////经济犯罪侦查(男)549479495.6////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男)563443476.8治安学(公安管理方向、男)553520535.1治安学(公安管理方向、男)589459486.7治安学(男)576531548.4治安学(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为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

我院2015年招生面试、体测工作于7月3日按计划完成,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信息查询/面试查询栏通过输入考生号和考生姓名查询面试体测结果。

2015年高职招考共计划招收普通类本科专业100名,均面向高中。招生专业为:法学(35名)、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方向30名)、信息安全(数据恢复与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方向35名),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为准。  此三个专业为非警察类专业,无需经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我院实行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训练强度、吃苦精神要求较高,报考需考虑身体条件的承受能力。信息安全专业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

福建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学院概况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担负着培养公安司法高等应用型警务人才的警察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经教育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0多年

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院简介第一条学院全称: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第二条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学院网址:http//www..cn第三条办学性质: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与指导。第四条办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福建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495)是福建省唯一一所担负着培养公安、司法高等应用型警务人才的警察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第三条学院系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与指导。第四条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