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7:56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719-8800198
官网
http://www.hjnu.edu.cn/
学校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七、奖学金
1、省政府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提名奖: 2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生/年、二等奖1200元/生/年、三等奖1000元/生/年。
(5)贷款:凡已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后,持“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
(6)补:经我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活补贴,每生每年1000元。
(8)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个人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绿色通道”欠费入学,入学后经核实学校将予以相应生活补助。
第七章国家奖金、校内奖学金、贷款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困难证明),经教学系及有关单位审核,可全额或部分欠费入学,对特殊困难新生进行现场资助。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第二十二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800元/人?年、三等奖400元/人?年;2016年起设立新生奖学金:本科生,按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文理各半)按名次设置,一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20名,3000元/人;三等奖:30名,1000元/人。专科生,分省份按考生高考成绩总体设置100名,奖金为2000元/人,计划较少的省份每个省份不少于1人。
第二十三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人?年;国家金:一等奖4000元/人?年、二等奖3000元/人?年、三等奖2000元/人?年。
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贷款,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汉江师范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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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教师教育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等学科的全日制省属普通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立于1904年的郧阳府师范学堂,文脉可以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的郧山书院。学校1975年开始设立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十堰、丹江两个校区,功能齐全,风景优美。主校区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分校区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市师专路1号。设有中文、外语、旅游与管理、数学与财经、汽车与电子工程、生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教师教育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等学科的全日制省属普通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立于1904年的郧阳府师范学堂,文脉可以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的郧山书院。学校1975年开始设立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十堰、丹江两个校区,功能齐全,风景优美。主校区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分校区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市师专路1号。设有中文、外语、旅游与管理、数学与财经、汽车与电子工程、生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教师教育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等学科的全日制省属普通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立于1904年的郧阳府师范学堂,文脉可以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的郧山书院。学校1975年开始设立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十堰、丹江两个校区,功能齐全,风景优美。主校区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分校区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市师专路1号。设有中文、外语、旅游与管理、数学与财经、汽车与电子工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