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42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857-8330367
官网
http://www.gzbjzy.cn/
学校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第十七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金,按3300元/生/年的平均标准进行资助。另外,我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本省户籍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资助;学校设有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企业设有专项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我校录取的贫困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2800元-3800元);学校设有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校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二、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操作,帮助新考入高校和就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5.国家金:国家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普高本专科在校学生的金。一档特困3800元,二档贫困3300元,三档贫困2800元。
6.精准扶贫:全日制在籍建档立卡高职学生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生,同时可享受1000元专项金。
凡就读我校中职、中技学生,学费一律全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二年均可享受国家每年每人2000元的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500元住宿费和400元书本费。同时享受国家专项金1000元。
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金、勤工、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
1.学校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3.学费减免:学校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的一种特困资助政策。
4.社会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并根据资助团体或个人要求推荐受生。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和国家金(2800元-3800元);精准扶贫学生可享受学费全免、优先安排勤工岗位。同时,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金一档38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800元/人/年。另外,我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校设有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企业设有专项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人;二等奖800元/年/人;三等奖600元/年/人。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和国家金(2500元-3500元);精准扶贫学生可享受学费全免、优先安排勤工岗位。同时,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贫困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2500元-3500元);学校设有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校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确保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就学而返贫。
本次扩招免予收取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操作,帮助新考入高校和就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普高本专科在校学生的金。一档特困3500元,二档贫困3000元,三档一般贫困2500元。
全日制在籍建档立卡高职学生可享受免学费3500元/生,同时可享受1000元专项金。
1.国家金、免学费政策
凡就读我院中职的学生,学费一律全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二年均可享受国家每年每人2000元的金,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享受学校的奖学金。
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奖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金、勤工、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1.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免发展,由我院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3.学费减免:学校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的一种特困资助政策。
4.学校接受的社会各界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并根据资助团体或个人要求推荐受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

院校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历史沿革: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将毕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从毕节学院整体剥离,组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毕节市共建、以毕节市为主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办学宗旨: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办学层次:举办应用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本科教育。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