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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17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1-56075555
官网
http://www.shxj.edu.cn/
学校地址
上海原平路55号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十三、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元,收费依据:(沪教委财【2011】11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学院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办官网:zs.***.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七、其他须知一、保送及免试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6日-17日登录招生信息网zs.***.cn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月24日官网公布资格名单。二、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http://zkz.***.cn:8087/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三、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本次录取的考生全部走读。四、2020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五、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一、院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十、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上海提前批考生除外)3.凡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5.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6.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等级。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 zs.***.cn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 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 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高不超过20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4.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5.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等级。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www.***.cn/ygzs/index.asp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应用日语高职(专科)3年5人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高职(专科)3年5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高职(专科)3年5人会展策划与管理高职(专科)3年5人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高职(专科)3年10人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测试办法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2:00—3:40数学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40外语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5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原平路55号十二、录取规则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同分规则: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五、凡报考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面试时间:4月15日13:30-15:30。(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过2018年依法自主招生该专业面试且通过的考生无需参加。)六、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处(办)官网:www.***.cn/ygzs/index.asp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七、其他须知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18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学院网站。无男女比例限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院)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一、测试安排3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十二、录取规则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成100分,不合格折合成50分。(2)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3)专业录取: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4)凡报考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2)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校考(图形设计和色彩),否则不予以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图形设计满分50分、色彩满分50分。校考考纲详见学院网站。(3)非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考(图形设计和色彩)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如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如再同分,则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图形设计、色彩测试成绩。(5)凡报考学前教育(幼儿保健方向)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6)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3.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考生必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中入学测试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2)“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3)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如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图形设计、色彩)。非一志愿及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非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同上。5.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沪财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6958255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办官网:www.***.cn/ygzs/index.asp咨询电话:021-66109601十七、其他须知(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二)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三)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件网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6—17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高考报名号、报名考试费,来我院(原平路55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截止日期3月17日15点)。(四)退役士兵报名办法及考试2018年3月17日9:00—14:00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直接到我院(原平路55号)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五)2018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六)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学校全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足额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执行。2.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计划,在参考上一年各省市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地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当年度各省区招生计划总数。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无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美术统考总分。3、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4、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根据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三、联系电话021—66109601(招生办)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56958255(监察室)十五、网址www.***.cn十六、资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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