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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15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951)6883100
官网
www.nsjy.com.cn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四位一体、联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金补助标准分为2档,每生每年2000元和4000元。
(三)国家生源地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学院设有院级奖学金,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五)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的学费,减免金额以核定金额为准。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职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与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金以及就业等方面一致。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0元每人每年。所有在校学生品学兼优还可获得学院400元—1000元的学习奖学金。
应用法律系是学院早设立的系部之一,目前有教职工34名。其中:专职教师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2人;高级职称11人;双师素质教师20人,有4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这是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高学历青年教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过硬、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素质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昂扬向上,富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教学团队。教师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参编出版著作20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课程项目建设50多项,获得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教科研奖项。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全国级各项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等奖、自治区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学风浓厚,每年有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通知精神,学院通过建立勤工基金、完善奖学金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多管齐下帮困的良性循环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000元和4000元两档。使困难大学生们通过劳动、服务社会,缓解了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还培养了自强自立的精神。所有在校学生品学兼优还可获得学院400元—1000元的学习奖学金。
2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教育精准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宁教发〔2016〕74号)要求,选取部分高职学院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面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未录取的考生单列计划、单独投档录取。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建档立卡的学生不用提前缴费,报到时持《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现场办理手续。需注意:①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填写完成并按要求盖章后于开学时交到学校。②自治区民政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学时请携带建档立卡本以及复印件,按照政策可享受减免学费。
为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国家贷款和各类帮困工作。学院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有问题请咨询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51--6883030
应用法律系是学院早设立的系部之一,目前有教职工34名。其中:专职教师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2人;高级职称11人;双师素质教师20人,有4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这是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高学历青年教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过硬、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素质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昂扬向上,富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教学团队。教师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参编出版著作20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课程项目建设50多项,获得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教科研奖项。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全国级各项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等奖、自治区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学风浓厚,每年有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金补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000元和4000元两档。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六)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极少数优秀学生的学费。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职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与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金以及就业等方面一致。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0元每人每年。所有在校学生品学兼优还可获得学院400元―1000元的学习奖学金。
应用法律系是学院早设立的系部之一,目前有教职工34名。其中:专职教师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2人;高级职称11人;双师素质教师20人,有4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这是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高学历青年教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过硬、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素质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昂扬向上,富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教学团队。教师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参编出版著作20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课程项目建设30多项,获得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教科研奖项。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全国级各项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等奖、自治区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学风浓厚,每年有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通知精神,学院通过建立勤工基金、完善奖学金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多管齐下帮困的良性循环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每人每年。使困难大学生们通过劳动、服务社会,缓解了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还培养了自强自立的精神。所有在校学生品学兼优还可获得学院400元―1000元的学习奖学金。
应用法律系是学院早设立的系部之一,目前有教职工34名。其中:专职教师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2人;高级职称11人;双师素质教师20人,有4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这是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高学历青年教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过硬、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素质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昂扬向上,富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的教学团队。教师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参编出版著作20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课程项目建设30多项,获得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教科研奖项。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全国级各项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等奖、自治区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学风浓厚,每年有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通知精神,学院通过建立勤工基金、完善奖学金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多管齐下帮困的良性循环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每人每年。使困难大学生们通过劳动、服务社会,缓解了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还培养了自强自立的精神。所有在校学生品学兼优还可获得学院400元―1000元的学习奖学金。
6.通过高职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金以及就业推荐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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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司法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建校30多年来,学院始终发扬“忠诚、责任、奋斗”的学院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近几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了3次大的跨越,为学院进一步发展及更好地参与全区和区域性职业学院办学竞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学院已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法律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