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431-84566063
官网
http://www.jliae.edu.cn
学校地址
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内容。此外,我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爱心金、筑梦奖学金等项目,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极大地丰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渠道。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5.2021年对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实行“优质生源奖学金”、“单项学科奖学金”、“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等奖助政策。
1.因家庭经济困难欲申请国家贷款的新生,可在其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如其家庭所在地尚未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业务的,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办理高校国家贷款,入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对录取到我校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考生,继续实行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政策,即此部分考生缴纳的学费与国家金差额部分在考生入学后以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形式返还。
6.2020年设置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学科奖学金。(详见我校调剂生鼓励政策)
1.继续执行原有特殊学科奖学金政策,即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考生,考生学费与国家金差额部分(学术型专业2000元/生.年,专业型4000元/生.年)由学校以特殊学科奖学金形式奖励给学生,考生相当于公费待遇。
2.2020年设置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学科奖学金
(1)优质生源奖学金:对调剂并录取到我校的调剂考生,如本科毕业学校层次高于我校层次进行分档次奖励。
(2)单项学科奖学金:对于统考科目英语和数学设置单科奖学金,对于调剂相同英语和数学单科排名前10%,一次性奖励2000元。
3.特别声明:我校研招办在招生环节只设立以上三类招生鼓励奖学金政策,在此之前任何网站或平台所发布的其他奖励政策和办法同时废止并失效。
(三)学校向获奖新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荣誉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至第十条(路) ,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此简介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名新生。
奖励政策:由产学合作单位吉林云信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云信奖学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海达奖学金”,北京国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国遥奖学金”奖励报考测绘工程专业的优秀考生。
奖励政策:由产学合作单位中元国际(长春)高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中元奖学金”、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建院建设奖学金”,奖励报考地质工程专业的优秀考生。
奖励政策:由产学合作单位吉林云信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云信奖学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海达奖学金”,北京国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国遥奖学金”奖励报考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优秀考生。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完备,资助工作开展有序,有关制度科学规范,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已经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态势。
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金为主、勤工等为辅。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对孤残、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参军立功复员后复学等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实施减免学费制度。学生家庭出现如洪涝、家庭成员重病等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可办理“绿色通道”,可以在没有缴纳学费时办理学籍注册等。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以校内奖学金、勤工补助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1.继续执行原有特殊学科奖学金政策,即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考生,考生学费与国家金差额部分(学术型专业2000元/生.年,专业型4000元/生.年)由学校以特殊学科奖学金形式奖励给学生,考生相当于公费待遇。
2.2019年设置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学科奖学金
(1)优质生源奖学金:对调剂并录取到我校的调剂考生,如本科毕业学校层次高于我校层次进行分档次奖励。
(2)单项学科奖学金:对于统考科目英语和数学设置单科奖学金,对于调剂相同英语和数学单科排名前10%,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学校向获奖新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荣誉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5.2019年对录取到我校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考生,继续实行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政策,即此部分考生缴纳的学费与国家金差额部分在考生入学后以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形式返还。
6.2019年设置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学科奖学金。(详见我校调剂生鼓励政策)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吉林建筑大学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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