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431-84565012
官网
http://www.hqwy.com
学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文件)、研究生国家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4.学生在校期间的奖金均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无中国银行卡的同学,入学后银行为同学们统一办理。
6.本科期间科研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外语等级证书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层级奖励制度;设立了“吉外之星”、“五星级志愿者”、“十佳社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精品社团”等多类别特色个人和集体奖项;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岗位,拓宽资助育人途径;同时,专设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形成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及国家贷款为主体,学校“奖、助、勤、贷、减、免、补、缓”为保障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成功探索出“双外语”“外语+专业”“专业+外语”“小语种+英语+专业”等人才培养模式,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地球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多元文化教育中心”。学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拥有本科双学位和本硕连读等留学项目,并与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德国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西班牙卡塔赫纳理工大学合作开办金融学、德语和西班牙语专业;拥有“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中国政府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资格。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拥有本科双学位和本硕连读等留学项目,并与美国新泽西城市大学、德国慕尼黑应用语言大学合作开办金融学和德语专业;拥有“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中国政府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资格。
吉林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吉林外国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家民办高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14年增设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成为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翻译、教育学、会计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我校研究生培养涵盖1个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25个招生专业领域。八年来,学校已招收1185名研究生,有六届毕业生。目前在校研究生600余人。二、招生专业2020年我校在翻译、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教育学、会计六个学科类别招生,涉及到25个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三、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德语口译、俄语口译、法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日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阿拉伯语口译、意大利语口译专业领域学制为2.5年,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朝鲜语口译(朝日双语)学制为3年;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制2年;教育学硕士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四、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二)报名参加我校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以外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五、报名阶段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六、网上报名要求(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三)报名流程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四)现场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七、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八、初试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九、初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十、复试1.复试时间约在2020年3月下旬,地点在我校,复试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2.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3.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一、调剂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具体要求和政策请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十二、体检1.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3.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作为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四、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0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十五、学费及奖助办法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各学位点学费分别为:翻译硕士2.1-2.3万元人民币/年;国际商务、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会计硕士1.9万元人民币/年;教育学硕士学费1.8万元人民币/年。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文件)、研究生国家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等。十六、信息公示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十七、其他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2.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4.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五)若教育部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十八、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n/联系部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431-84565032传真号码:0431-84533598研究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外国语大学综合楼527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金为主、勤工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设立“吉外之星”十佳大学生、志愿服务个人、精品社团等多项特色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设立校内外勤工岗位,形成以国家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及临时困难补助为主体,校内“奖、助、勤、贷、减、免、补”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按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2019年我校在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三个学位类别招生,涉及到9个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2019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各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2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5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以外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四、报名要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五、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三)报名流程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二)现场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七、初试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八、初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九、复试(一)复试时间约在2018年3月,地点在我校,复试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三)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调剂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具体要求和政策请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十一、体检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3.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作为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3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三、录取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学习方式类别录取为全日制。录取至我校的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回原定向就业单位就业。其他录取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由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个人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要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四、学费、奖助体系、住宿等情况简介1.学费: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各专业类别学费分别为:国际商务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16000元人民币/年。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3.国家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可享受“研究生国家金”,6000元/年·人,按10个月发放。4.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可参评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5.单项奖学金:在校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市级以上国家各类大赛获奖的依据级别不同予以奖励。6.三助津贴: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岗工作的研究生经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金额300—500元不等。7.住宿条件:学校对研究生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公寓住宿,住宿费为:三人间1600元/人/年,四人间1200元/人/年。十五、其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考生电话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务必及时通知我办。若教育部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十六、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联系部门: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31-84565032传真号码:0431-84533598E-mail:hqyjsb@***研究生院网址:http://jigou.***/web/yjsb/index.asp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综合楼527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邮编:130117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制度,形成了以国家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勤工及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校内奖励制度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的《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面健康成长,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3.单项奖学金。学校为表彰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分为学科竞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个人才艺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和社会实践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4.双学位奖学金。为加快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另一个双学位专业学习,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参加双学位学生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奖励,奖学金金额和比例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5.社会奖学金。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服务地方建设做贡献,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了社会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7.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国家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8.勤工。学校建立勤工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鼓励学有余力的困难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学校各有关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积极筹建勤工基地,努力开辟新的勤工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创造有利条件。原则上困难生均应参加勤工活动。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勤工管理规定》。
9.临时困难补助。为了缓解因家庭突然变故或身体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学生经济困难,使其安心学习,学校特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吉林外国语大学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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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春净月潭旅游风景区。校园面积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山水环绕的自然气息与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相融合,凸显环境与人文的统一,是一所现代化的“花园式”高等学校。学校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设有校园电视台、校园网、图书馆、电子阅览厅、多功能同声传译厅、塑胶运动场、体育馆、室内游泳馆等。学校创建于1995年,办学十三年来,三次搬迁、三次更名、三次飞跃,奇迹般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走出了一条快速、稳步、健康的发展道路。1999年成为吉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具有统招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2003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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