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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2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71-28865806
官网
http://qjzs.hznu.edu.cn/
学校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8%。建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浙江省重点(新兴特色)专业;化学、护理学等浙江省一流学科;物联网工程等杭州市重点学科;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等杭州市重点实验室;视听艺术与创意重点专业群。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行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学术科研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困难学生阳光补助基金等多个奖、金项目。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第五条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条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第十四条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第十七条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3)实行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在本专业类所含专业中选择修读某个专业。其中,在部分省份,专业类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招生,包含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优先投档录取。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统考艺术类招生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山东、新疆、吉林三省单独设点校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在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3)承认外省省统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 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二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我院编导专业在安徽、江西、山东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和政策等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18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18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市场营销(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升本)、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法学、社会工作、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考单招)、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考单招)、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旅游管理(专升本)、英语(专升本)为每生每年21000元;护理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临床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陈设工艺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的收取按浙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http://qjxy.***.cn,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qjzs.***.cn。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7031。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我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根据浙价费备[2017]8号文件,我院部分专业学费有所调整,具体可查看招生计划。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另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每年都有8000元/年的贷款可供申请以及各类奖学金、金、勤工岗位可助其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贷款、勤工、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其他各类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4、其他涉外奖学金
涉外奖学金种类、额度、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补助对象为家庭突遭事故,经调查情况属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对于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者可由学院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经审核讨论后给予相应的资助。
7、勤工俭学
温馨提示: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经过学院与银行沟通,农行学院路支行和交行高新支行将为新同学免费办理免收年费和管理费的专属IC银行卡和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用于发放奖金、各类补贴等,方便同学的校园生活。
2014年新生国家贷款说明一、国家贷款种类生源地贷款和就学地贷款两种,二者均为信用贷款。1、生源地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贷款。全国许多地区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贷款业务,它是国家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是学生在入学前就办理好了申请手续,因此生源地贷款有着到款及时的特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事宜。2、就学地贷款:是指学生本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就读期间,向学校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二、学生申请贷款需提交的材料在学校申请贷款共需提交13份资料,下面的内容是学生必须在家里准备的几项主要资料的指导性要求:1、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内容要求:(以下资料A4纸、黑色水笔)(1)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人口、地址、和借款人关系等,字数在150字左右。(2)借款人家庭经济状况:讲述收入情况、负债情况等内容,字数在150字左右。(3)借款人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意见:必须为所在地民政部门意见需手写:“情况属实”或类似文字证明,同时请加盖民政部门行政公章。(4)所在地村委(或街道)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盖章、证明时间等内容,缺一不可。(5)根据银行要求,新生不可再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替代。2、借款人家庭户籍证明(要求A4纸)(1)户口本必须复印清晰,可见公安机关公章;若有地址变更等状况,需要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盖章证明。(2)户籍证明一共需要三部分内容,分别是:① 户主信息(含家庭地址,即户口本第一页)。② 家庭常住人口登记卡(父亲页)③ 家庭常住人口登记卡(母亲页)3、借款人家长意见书(意见书必须为借款人家长亲笔书写和签名)(1)借款人家长及对子女借款意见① 与借款人的关系,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介,100字左右。② 对子女借款意见,可照抄下面固定模板(见黑色字体部分)里的内容:固定模板:本人同意儿子(女儿)XXX向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申请国家贷款,希望贵行能批准我儿子(女儿)的贷款请求,不胜感激!(2)借款人家长的承诺承诺部分可照抄下面固定模板(见黑色字体部分)里的内容:固定模板:本人已知晓我儿子(女儿)XXX,向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申请国家贷款,我通过我女儿和学校老师介绍,已知晓国家贷款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内容。若儿子(女儿)申请贷款能批准,本人承诺:保证督促他(她)按与贵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督促他(她)按合同规定按期足额还款;保证督促他(她)与贵行经常保持联系,向贵行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若有变动,将随时向贵行提供变动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3)村委或街道办事处意见要求手写,如“情况属实,请予办理”或类似文字证明并加盖公章。(4)借款人对家长意见书真实性进行陈述可照抄下面固定模板(见黑色字体部分)里的内容:固定模板(抄写上):本意见书确实由借款人家长本人XXX亲笔书写。(5)借款人签名(必须手写)。(6)“借款人家长意见书”重要说明 ① 全部为汉字书写; ② 必须为借款人家长本人亲笔书写和签名。(涉及到诚信与态度问题,请确保家长亲自书写。) ③ 少数民族家长签名后务必附上汉字签字。三、其他注意事项1、贷款金额、贴息方式、还贷年限和还款方式 (1)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高不超过6000元,为学费贷款。 (2)贴息方式: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3)贷款年限:毕业后6年内按贷款合同规定还清所贷金额(连本带息)。 (4)贷款还本付息方式:采取按季等额还款的方式。2、贷款的申请时间每年3月办理老生的贷款申请手续;新生报到后,开始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并提供所需资料;每个学生一年只可申请一次。3、咨询时间 8月25日-29日(双休日除外) 下沙校区:0571-28861886具体贷款申请要求请在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工在线网下载http://qjxgb.***.cn/www.StudentIndex.asp ,然后登陆“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学生资助”专栏下载。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二O一四年七月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其他各类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4、其他涉外奖学金
涉外奖学金种类、额度、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补助对象为家庭突遭事故,经调查情况属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对于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者可由学院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经审核讨论后给予相应的资助。
7、勤工俭学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补助对象为家庭突遭事故,经调查情况属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对于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者可由学院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经审核讨论后给予相应的资助。
7、勤工俭学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勤工俭学
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补助对象为家庭突遭事故,经调查情况属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对于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者可由学院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经审核讨论后给予相应的资助。
4、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5、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7、其他涉外奖学金
涉外奖学金种类、额度、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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