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3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xxxy.hnucm.edu.cn/
学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八条奖学金、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答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答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即可。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答: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此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为1000~8000元/人。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为1000~8000元/人。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此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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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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