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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25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68858012 68870088 68858015
官网
http://www.hncc.edu.cn/
学校地址
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其中,国家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即: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一般困难补助2600元,困难补助3300元,特别困难补助4000元。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400元。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国家金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3789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校舍建筑面积44.18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1.6亿多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航运海事系、商务旅游系。学校现有教职工775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398人,正高级职称25人,副高级职称176人,“双师素质”教师420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交通运输职业教学名师、省部级职业教育与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30余人。学校秉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定位,引名企进校园,融产教共育人,开启厂校一体、股份制双主体办学模式,校内汇集了宝马中国、捷豹路虎、沃尔沃建筑设备、思科网络、万豪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建成了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6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招商物流、泰宏集团、郑州轨道交通、福建大汉船务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校内品牌企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和200多家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开设订单培养班68个,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打造“英才生”、“品质生”和“精英生”;2015年我院被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确定为河南省首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单位,先后与火箭军、空军、国防动员部和公安现役部队等单位联合培养直招士官,目前我院所承担的士官生培养规模和兵种数量位居河南第一,全国第二。学院优异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军地联合培养的畅通就业渠道,保证了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新生报到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我院高职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职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高职生招生工作进展; (三)起草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高职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高职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职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高职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河南省教育厅、学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八条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我院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专业计划调整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职生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 第十二条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综合、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我院为火箭军、空军定向招收、培养士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要求,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具体录取批次按当年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各省(区、市)招生办依据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不超出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我院投档,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七条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学年3600元。如果河南省调整本年度高职(专科)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低标准为每学年600元。 第七章奖助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 第八章报到复查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注册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咨询电话:0371-68870088、68858012、60868273、60868274 传真:0371-60868272 电子邮箱:sjxzb@***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zx.***.cn 第二十五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院系、各专升本考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我院2018届优秀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全院2018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和3+2升段后的专科阶段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均可报考。 (二)2017年至2018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的士兵,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且具有我院普通专科学历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 (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省教育厅对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再作安排并另文下达。从2017年起,我省服义务兵役退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申请。报考考生按照《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4)。各院系受理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下午5点前,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以上时间要求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郑东新校区图文中心114房间)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专升本报名费用为:51元整,即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共计两科)、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 (三)资格审核。考生所在院系要按照规定和条件,由班主任(辅导员)、院系对每一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退役士兵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核。凡核查出存在问题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2日,院系将审核通过的考生《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院系总支公章后,于11月23日统一交送招生就业处(报名费一起上交)。另将本院系的《2018年学院专升本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招生就业处马姣老师OA系统内。 (四)网上报名。专升本考试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方可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二)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专业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在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高校择优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对2018年7月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和毕业证书的考生,其专升本的报考资格无效,相关高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当年未取得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 五、入学、管理和待遇 (一)入学和管理。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高校报到,学籍及档案材料请考生入学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郑东新校区图文中心114房间)领取,并自行转交本科高校相关部门。考生入校后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院系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我省2018年专升本考试的政策和要求向所属全部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传达,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监督电话:0371-60868273。 附件:1.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2017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 4.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5.2018年学院专升本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奖助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3789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基本情况: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校舍建筑面积44.18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1.6亿多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航运海事系、商务旅游系。学院现有专职教师775人,兼职教师19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76人,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教师398人,“双师素质”教师420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和院级优秀教学团队20个。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丰田、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北京现代、宝马、奔驰、捷豹路虎、沃尔沃、常林股份、陕汽重卡、河南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万豪国际集团、中国青年旅行社等上百家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各类实训基地,校内实训基地36个,校外实训基地139个。2015年我院被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确定为河南省首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单位,先后与火箭军、空军、国防动员部和公安现役部队等单位联合培养直招士官,目前我院所承担的士官生培养规模和兵种数量位居河南第一,全国第二。学院优异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军地联合培养的畅通就业渠道,保证了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新生报到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我院高职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职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高职生招生工作进展;(三)起草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高职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七)组织实施高职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九)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职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高职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河南省教育厅、学院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第八条 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第九条 我院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专业计划调整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第五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职生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第十二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综合、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我院为火箭军、空军、国防动员部和公安现役部队定向招收、培养士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要求,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具体录取批次按当年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各省(区、市)招生办依据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不超出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我院投档,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第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第十七条 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八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学年3600元。如果河南省调整本年度高职(专科)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低标准为每学年600元。第七章 奖助制度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第八章 报到复查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院注册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咨询电话:0371-68870088、68858012、60868273、60868274传 真:0371-60868272电子邮箱:sjxzb@***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zx.***.cn第二十五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奖助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3789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基本情况: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883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66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52万多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商务旅游系、航运海事系和学院。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5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208人,“双师素质”教师189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丰田、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奔驰、宝马、保时捷、沃尔沃、三一重工、河南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各类实训基地150多个。毕业生一人多证,一专多能,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招生计划(详见2015年招生计划表)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监督指导,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循有关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第六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2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 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以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九条 考生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限招男生,裸眼视力4.8以上(以国家普通高考体检视力测试为准),无肢体残疾。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实施。第十一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未完成计划的调整,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普通专科理工类学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普通专科文史类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低标准为:600元/学年。第六章 奖助制度第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第七章 报到复查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八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答考生问1、你院的单独招生是什么?答:单独招生是指经省教育厅严格审批,从全省高校遴选一批办学有特色的优秀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考试招生。单独招生由报考院校对文化课进行自主命题,经过学院综合测试,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单招计划性质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一样,所录取学生与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国家同等待遇。2013年我院就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参加你院单独招生后能否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答: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不需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3、参加你院单独招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院的单独招生:凡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各类中职、技校对口生)。4、你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吗?答: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性质、学费、住宿费、毕业证书、日常管理等方面与高考学生完全一致。5、你院的收费情况如何以及对学生有哪些奖助措施?答:经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学院理工科专业学费为3600元/学年,文科专业学费为3300元/学年;教材费为600元/学年(代收代支),住宿费:低标准为600元/学年。奖励方面: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②国家金:高金额为4000元/人·年;③学院奖学金:高金额为2000元/人·年。方面:①根据《河南省属高校国家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入学,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②学院在校内设立了多个勤工岗位,鼓励贫困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6、你院如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答:我院有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艺术中心、体育中心、风雨球场、塑胶运动场,有话剧社、电影协会、街舞协会、书法协会、武术队等几十个学生社团。每年均举办大型运动会、艺术节、交响乐演出等各种文体活动,为学生发挥特长、培养爱好、陶冶情操、成功成才提供精彩舞台。7、你院的学生住宿条件怎样?答:我院努力为广大学生创建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一般为6人间,宿舍内配有独立阳台、卫生间,书桌、衣柜,风扇、暖气、装有宽带网络接口等现代化设施。每栋宿舍楼配专职宿管人员2名24小时值班,安全、卫生。8、近几年你院是怎样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答:我院作为河南省交通类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年通过召开大型校园双选会、专场招聘会重点推荐毕业生就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落实就业岗位;通过订单培养,实现毕业生就业和工作岗位的零距离对接;通过就业指导教育,帮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为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提供服务。9、你院都有哪些办学地点?新生入校后将如何安置就读?答:我院办学地点目前分为航海路校区和郑东新校区(航海路校区: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郑东新校区: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根据各教学院系具体情况,分别安置在两个校区进行就读(汽车学院在航海路校区就读,其余各院系在郑东新校区就读)。10、今年你院单独招生多少个专业?有多少招生计划?答:我院今年单独招生35个专业,计划招生2000人。11、你院“专升本”情况如何?答:凡正式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均有升入本科学习的机会。我院学生的“专升本”考试按照河南省的政策,升入河南省的二类、三类本科学校,在毕业当年的6月份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招,“专升本”的推荐比例按当年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为了保证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3789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基本情况: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883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55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48万多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商务旅游系、航运海事系和学院。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6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170人,“双师素质”教师189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丰田、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奔驰、宝马、保时捷、沃尔沃、三一重工、河南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各类实训基地150多个。毕业生一人多证,一专多能,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四条2014年招生计划(见招生计划表)第四章招生录取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2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以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审查预录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限招男生,裸眼视力4.8以上(以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视力测试为准),无肢体残疾。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第十二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三条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普通专科理工类学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普通专科文史类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低标准为:400元/学年。第六章奖学金及资助制度第十四条学院奖助学金: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申请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1-68858012、68870088传真:0371-68858015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50005E-mail:sjxzb@***学院网址:http://www.***.cn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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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占地面积883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55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48万多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备完善。目前,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在校生11000多人,学历教育专、本科及研究生在校生2700多人。学院是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1+32”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单位、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全国交通教育委员会职教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学院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