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5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91-83560666 83596666
官网
http://www.fzfu.com/
学校地址
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七、奖学金制度
1.台籍学生校级奖学金
(1)奖学金内容
奖项人数奖学金内容备注一等奖若干报到后免除当年学费的50%二等奖若干报到后免除当年学费的30%三等奖若干报到后免除当年住宿费
(3)第二学年后的台籍学生校级奖学金说明:
第二学年后的奖学金试行动态评选,以上一学年的平均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为考核基准,具体如下:
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上一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享受三等奖学金。
(4)在获得台籍学生校级奖学金的同时,还可申请在校生奖学金、教育部专项奖学金。
2.在校生奖学金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评各类校级奖学金,如校长奖学金、考研学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单项奖、创业之星单项奖、外语专业学习奖学金、英语学习奖学金、文化艺术竞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学生优秀论文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专业技能奖和大学生英语竞赛奖等。评定标准参照学校既有各类校级奖学金政策规定。
3.教育部专项奖学金
专业优势:福建省本科高校先开设资产评估专业。依托工商管理省级应用型重点学科,拥有省级实验教学基地--经管实验教学中心、省级虚拟仿真中心--企业运营仿真实验中心等。与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福建省房地产协会及均达集团等多家知名评估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全方位提升实践能力水平搭建有效的实践平台。学生在校期间可报名资产评估师考试,实现双证甚至多证毕业,设有“正衡杯”及“建科”资产评估奖学金,奖励评估竞赛表现优异及评估师考证成绩优秀的学生。学生在本专业的学科竞赛中多次获得国家级大奖,先后获得第三届“福思特杯”全国大学生资产评估知识竞赛全国二等奖、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流通业“国泰安杯”模拟经营全国一等奖,第十届“高顿财经杯”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二等奖,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福建赛区选拨赛二等奖等。
2019级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9级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来我校就读,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奖学金只限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征求志愿除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填报我校A志愿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被录取者)且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甘肃定向资助招生的考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所有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辽宁省、上海市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一批(浙江省为一段线、广东省为高分优先投档线)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分两年发放)。
3.福建省内生源,凡普通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5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分两年发放);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8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万元(分两年发放),以上总成绩均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
4.福建省外生源,凡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辽宁省、上海市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申请条件广东、贵州、江西、吉林、陕西、甘肃本科二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40%以上;(如江西省2018年本科一批文科控制线为568分,本科二批文科控制线为496分,二者分数差为72分,72*40%=28.8,496+28.8=524.8,即江西省文科524.8(含)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内蒙古、安徽、广西、湖南、江苏、四川、云南、重庆、山西、西藏、河南、湖北本科二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35%以上;(计算方法同上)海南本科 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80%以上浙江本科批总分高出二段线30分黑龙江本科三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生(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含)
5.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6.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中获奖者;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7.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9.福建省内本科二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10.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发放周期的奖励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交由各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附件_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第十七条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国家各类奖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2018级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来我校就读,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
奖学金只限填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征求志愿除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填报我校A志愿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被录取者)且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甘肃定向资助招生的考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1.凡高考总成绩(所有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辽宁省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一批(浙江省为一段线)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分两年发放)。
3. 福建省内生源,凡普通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超过福建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5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分两年发放);8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万元(分两年发放)。
4.福建省外生源,凡高考普通类文、理科总成绩(辽宁省除外,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申请条件广西、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内蒙古、山西、四川、西藏、重庆、安徽、海南、河南、江苏、云南本科二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40%以上;(如江西省2017年本科一批文科控制线为533分,本科二批文科控制线为458分,二者分数差为75分,75*40%=30,458+30=488,即江西省文科488(含)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海南本科B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地(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与本科一批控制线分数差的80%以上浙江本科批总分高出二段线30分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本科三批文、理科总分高出生源生(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含)
5.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6.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中获奖者;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万元。
7.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9.福建省内本科二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10.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原则
1.除明确发放周期的奖励外,其余奖学金发放周期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所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额按四年平均发放。
2.第一年奖学金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3.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退学的,终止其奖学金发放。
5奖学金评定不递补。
6.上述各类奖学金申请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奖学金条件者,取高奖获得。
7.奖学金获得者须正式注册,缴清学费后方可享受。
8.以上奖学金不包含专升本录取考生。
四、奖学金评定
奖学金经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中心复核、学校研究评定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报到注册一个月内开始评选。
2.申请者须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交由各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发展中心复核。
附件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第十七条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国家各类奖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6.有哪些转专业政策和奖金政策?
奖金政策:(1)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贷款,可享受6000元/人·年的生源地国家贷款。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金,特困金4000元/人·年,贫困金2500元/人·年。
(4)学校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金制度,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5)学校设立“爱心,扶贫帮困”爱心基金,扶助贫困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多样化的勤工岗位。
(6)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第十七条凡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国家各类奖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1.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类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深造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专业学习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境外深造类奖学金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政策;
6.有哪些转专业政策和奖金政策?
奖金政策:
(1)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贷款,可享受8000元/人·年的生源地国家贷款。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金,特困金4000元/人·年,贫困金2500元/人·年。
(4)学校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金制度,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5)学校设立“爱心,扶贫帮困”爱心基金,扶助贫困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多样化的勤工岗位。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 “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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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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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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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升格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卓尔鸿庠,薪火相传。学校立足海西,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办学理念,学校数十载发展,经过一批又一批福外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