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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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助学奖学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育人工作。在政策方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还设立生源地贷款、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勤工等资助体系。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入学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育人工作。在政策方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我校还设立生源地贷款、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勤工等资助体系。具体如下: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育人工作,我校设立生源地贷款、国家奖金、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勤工等资助体系。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书面申请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新生。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发布招生章程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育人工作,我校设立生源地贷款、国家奖金、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勤工等资助体系。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书面申请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新生。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来源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育人工作,我校设立生源地贷款、奖学金和勤工等资助体系。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新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发布招生章程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类别专业名称金融学类(本)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本)法学社会学类(本)社会工作教育学类(本)学前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本)朝鲜语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类(本)广告学数学类(本)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类(本)生物技术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机械类(本)汽车服务工程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本)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纺织类(本)服装设计与工程中药学类(本)中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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