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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6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www.ahpu.edu.cn/
学校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根据国家文件和学校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金、创新项目等组成,具体奖助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志愿录取考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考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人。
3.鑫龙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
4.大富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人。
5.安徽合力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人。
9.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两个资助等级:一等1200元/次,二等1000元/次。
6.奖学金
6.1安徽省政府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者应为长期在校学习的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约占10%)每年高可获30000元奖学金。
6.2安徽工程大学奖学金
安徽工程大学在第一学年为所有(表现优异的)留学生提供20000元人民币奖学金(与安徽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接下来的两学年,根据各方面综合表现,留学生可申请获得安徽省政府奖学金(约占10%,每年30000元)或安徽工程大学奖学金(10000到20000元不等,约占80%)。
6.3校内勤工俭学和助研岗位
留学生可申请教授提供的校内勤工俭学和助研岗位。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⑷勤工:学校设立勤工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报酬。
⑸国家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⑷勤工:学校设立勤工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报酬。
⑸国家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等13项。
按照皖教秘〔2020〕47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皖财教〔2019〕914号文件《安徽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推荐。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国家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国家奖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补考,上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位于前1/3。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位于前1/3,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位于前三名。素质综合测评位次靠前但没有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省财政厅、教育厅2019年分配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3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33人,每人5000元;国家金1559.8万元(含建档立卡学生国家金524.8万元),名额为4702人(含建档卡学生1312人)。各学院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金推荐人数等于核发总人数(含建档立卡),指标金额等于核发金额(含建档立卡)。各学院可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分成每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资助等级。
序号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人)国家金核发总人数建档立卡人数除建档立卡学院指标总人数核发总金额(万元/学年)建档立卡已发金额(万元/学年)除建档立卡学院指标金额(万元/学年)1机械工程学院.756111.72电气工程学院.870.4153.43纺织服装学院.529.655.94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636.847.85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289.86艺术学院.638100.67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43.671.58数理与金融学院.418.4439人文学院.726.840.910外国语学院.714.828.911体育学院.64.411.212建筑工程学院.53668.513人工智能学院.312.835.51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21.234.315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64476.6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516.845.717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218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0150155.505.5 总计.8524.81035
1.10月14日前,各学院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选办法》规定,对照推荐条件,按推荐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通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cn/进入“校园服务-网上办事”,搜索 “奖学金”服务,进行网上申报(详情见操作手册),填写完毕导出表格打印(参考填写说明和样表)。
2.10月15日,各学院向学校等额推荐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学院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以上材料除《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需报送电子文档,其他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10月16日,学生处汇总审核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6.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由财务处将国家奖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1.各学院在落实相应资助时,确保困难认定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的同学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并通过困难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获助高档国家金,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由学生处单独制表发放。
2.转专业学生上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及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金评比均在原班级、原学院进行,占原学院指标。
4.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生使用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生捐赠奖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5.评审报告是国家奖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评审报告须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学生处。
6.《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进行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各学院必须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3.2019-20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7.样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供参考.doc
8.样表《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仅供参考.docx
9..国家奖学金使用手册_学生版V3.docx
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国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1)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助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4)勤工:学校设立勤工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报酬。
(5)国家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7)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8)企业奖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等13项。
根据国家文件和学校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金、创新项目等组成,具体奖助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志愿录取考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人。
3.鑫龙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
4.大富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人。
5.安徽合力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人。
9.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两个资助等级:一等1200元/次,二等1000元/次。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⑷勤工:学校设立勤工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报酬。
⑸国家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等13项。
按照皖教秘〔2019〕358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推荐。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国家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国家奖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补考,上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位于前1/3。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位于前1/3,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位于前三名。素质综合测评位次靠前但没有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省财政厅、教育厅2019年分配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4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89人,每人5000元;国家金1567.83万元(含建档立卡学生国家金567.6万元),名额为4751人(含建档卡学生1419人)。各学院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金推荐人数等于核发总人数(含建档立卡),指标金额等于核发金额(含建档立卡)。各学院可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分成每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资助等级。
1.10月9日前,各学院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选办法》规定,对照推荐条件,按推荐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通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cn/进入“校园服务-信息门户”,搜索 “奖学金”服务,进行网上申报(参考附件9:奖金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填写完毕导出表格打印(参考附件3、8)。
2.10月9日,各学院向学校等额推荐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学院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以上材料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需报送电子文档,其他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10月10日,学生处汇总审核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6.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后,由财务处将国家奖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1.各学院在落实相应资助时,确保困难认定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获助高档国家金,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由学生处单独制表发放。
2.转专业学生上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在原班级、原学院进行,占原学院指标。转专业学生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金评比在转入后学院进行,占转入学院指标。
4.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生使用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生捐赠奖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5.评审报告是国家奖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评审报告须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学生处。
6.《201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进行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各学院必须按照《201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201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安徽工程大学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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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城市芜湖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由西班牙天主教耶稣会创设的安徽私立内思高级工校,解放后更名为芜湖电机制造学校(简称芜湖电校),隶属于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1972年学校更名为芜湖机械学校,1977年作为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点,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安徽机电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安徽工程科技学院。1996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底,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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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城市芜湖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由西班牙天主教耶稣会创设的安徽私立内思高级工校,解放后更名为芜湖电机制造学校(简称芜湖电校),隶属于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1972年学校更名为芜湖机械学校,1977年作为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点,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安徽机电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安徽工程科技学院。1996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底,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目前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城市芜湖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由西班牙天主教耶稣会创设的安徽私立内思高级工校,解放后更名为芜湖电机制造学校(简称芜湖电校),隶属于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1972年学校更名为芜湖机械学校,1977年作为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点,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安徽机电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安徽工程科技学院。1996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底,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目前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多科性高等工科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城市芜湖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由西班牙天主教耶稣会创设的安徽私立内思高级工校,解放后更名为芜湖电机制造学校(简称芜湖电校),隶属于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1972年学校更名为芜湖机械学校,1977年作为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点,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安徽机电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安徽工程科技学院。1996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底,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