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7:35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www.jxdlzy.com/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588号
1. 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贷款等资助政策。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招生专业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等22个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等13个专业均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第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21个专业学费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第十五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4)校内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第十六条 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金和校内的各类金。国家金:国家一档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金2200元/年。第十七条 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监督机制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99125。第二十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学院将及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32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9638 0791-83898371学院网址:http://www.***/E-mail:dlzyzsb@***
第九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4)校内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第十条 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金和校内的各类金。国家金:国家一档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金2200元/年。
第十一条 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十二条 学院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薪资福利由岗位工资、年终奖金、各项福利和其它奖励补贴构成。
(4)年终奖金:保底2个月月薪,通常情况下2-5个月月薪,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上不封顶。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占地面积约68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2.1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100万册。学院现有员工466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51人,教授14人,副教授208人,高级技师65人,技师215人。学院开设了30多个专业,逐步形成以电力生产、电力应用为主的专业体系。学院教学设施完备,建有220kV实训变电站、网络培训中心、新能源实训室、反窃电仿真实训室、检测与转换实训室、电力营销仿真培训中心、变电站运行仿真中心、600MW发电机组集控运行仿真中心、输配电线路实训场、变电检修实训室、继电保护实训室、电能表修校实训室、电气实验实训室、装表接电实训室以及数控加工、PLC实验室、DCS分散控制系统、电工电子实训室、计算机中心等实训平台,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0260.77万元。其中,全国首条500kV/220kV/110kV超高压混合模拟教学输电线路实训场、10kV配电线路实训场、10kV成套实训设备在省内乃至全国高职院校中处于先进水平。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邮编:33003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 学院2019年计划在江西、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山东、河南、广东、海南、陕西、甘肃、青海、云南、贵州等20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9个专业。学院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公布信息。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第七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等7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八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8个专业学费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九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4)校内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第十条 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金和校内的各类金。国家金:国家一档金4000元/年、国家二档金3000元/年、国家三档金2000元/年。第十一条 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第十二条 学院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99125。第十四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学院将及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第十六条 招生就业办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9638 83898371(FAX)学院网址:http://www.***E-mail:dlzyzsb@***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9〕5号)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2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落实发展规划纲要和高职教育改革精神,探索多元化招生方式,为各类高中阶段学生开拓升学深造途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技能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二、组织保障(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组 长:章国顺 副组长:周 志 成 员:章小莲李庆曾乐平徐明庆徐艳袁罡蔡?G (二)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 任:周 志(兼)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1.招生录取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办负责人:章小莲)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2.命题考务组(负责部门:教务部负责人:李庆)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测试的总体安排,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测试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3.技术保障组(负责部门:职教研究所负责人:袁罡)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工作期间网站正常运转,保障网上报名、录取查询正常开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4.安全保卫组(负责部门: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人:蔡?G)主要职责: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车辆停放疏导、安全保卫、现场秩序、考场安全、试卷保管保密工作。5.后勤保障组(负责部门:综合服务中心、学生管理部 负责人:徐艳徐明庆)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考生的往返车辆安排和调度,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堂伙食及卫生的安排与管理。学生管理部:负责考试期间在考场、食堂等场所安排青年志愿者,做好接待和引导工作。6.纪检监察组(负责部门: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曾乐平)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三、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1.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95人。2.单独招生专业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等共计7个专业。学制为三年,文理兼收,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学费为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四、报名须知(一)招生对象:已取得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考生通过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四)资格公示:3月15日公示通过单招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五)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于3月16日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现场确认和查看考场,领取准考证,签订《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五、考试内容和安排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测试。(一)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二)考试内容:1.语文和数学,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2019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语文、数学两科一张卷,考试时间150分钟。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笔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考试时间90分钟。(三)考试时间和地点:3月17日上午开考,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六、命题、考试、评卷及成绩查询(一)命题:由学院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二)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高考。(四)成绩查询: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zsb/查询成绩。七、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二)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三)录取步骤1.3月22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2.3月27日前,招生就业办安排人员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3.4月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就业办向每位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四)重要提示1.通过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2.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八、新生注册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学院建立了“奖、贷、勤、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奖学金、贷款、勤工、困难补助等帮扶政策。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学院邮编:330032 联系电话:0791--83899638 83898371 学院网址:http://www.***/
问:那么多专科学校,你们学校的特色是什么啊?答:学校以电力类专业为主,专业涵盖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电力各环节。学校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两大核电集团、五大发电集团等千余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这些企业将我校作为专科层次技能人才引进的重要合作院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问:请问你校师资力量如何?答:学校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一批优秀教学专家、江西省高校教学团队、电力新技术应用推广专家、国家注册工程师和高级技师。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坚持“培养骨干,优化结构,双师兼备,专兼结合”的原则,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现有员工494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55人,教授13人,副教授167人,高级技师60人,技师208人。国家电网公司“十大”专业领军人才入选2人,国家电网公司优秀后备人才1人,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10人,江西省教学名师2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专业领军人才2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技术能手8人,教育培训技术专家人才5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专家人才后备3人。多年来,学院教师及其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全国、全省各项知识竞赛和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教学业绩享誉全国同类院校。 问:你们学校学费多少啊,贵不贵呢?答: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2018年我院除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其余6个专业均为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西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问:你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怎样报考录取的把握性较大?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原则,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参考学校往年录取分数线,且平行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服从调剂,这样录取把握性较大。 问:你们学校对招的学生有什么身体要求没有呢?答:我校的大多数专业针对电力行业,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验和实习。因此,报考我校的学生应该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我校的大多数专业对考生性别没有特殊要求,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填报。但“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结合专业特点和用人单位对该专业毕业生的聘用标准等情况综合分析,建议男生报考。学校电力、动力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具体要求请参见《江西电力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问:我发现你们学校还是挺好的,不晓得每年录取分数高不高啊?好做个参考。答:2017年我校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不同,往年录取具体情况请登陆学校招生网站/zsb/Index.asp“咨询热点”栏目查询。或咨询热线0791-83899638、0791-83898371问:万一上了大学才发现不太适合高考时所选的专业,可以转专业不?答:根据江西省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可以在进校后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成绩优秀、符合市转专业相关规定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并报江西省教委审核批准后,可在第二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问:就读我校是否可以专升本?答: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专升本”政策,高职高专学生可以在毕业当年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江西省内本科院校统一录取后,转入相应的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由于我校就业质量高,就业状况良好,大多数学生选择直接就业。问: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不晓得大学里面有什么帮助政策没有,比如奖学金啊什么的?答:其中校外奖学金、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校内奖学金设有学院奖学金。学校设立了勤工岗位,使学生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也得到了能力上的锻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贷款。问:录取结果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如何查询快递单号?答:一般在各省录取结束后1-2天内公布在学院官网上,届时考生可用考生号查询录取情况。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各省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发出,快递单号也及时会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第四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邮编:330032。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2018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第七条 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未录取满额,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以“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第八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报考的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学院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安排到相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依次排序。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第九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我院所开设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所开办的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2018年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6个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自动化类(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第六章 其 他第十二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并以此名称具印。第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院招生部门负责。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0791―83899638 83898371(FAX)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招生工作,由学生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第四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邮编:330032。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2017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第七条 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未录取满额,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以“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第八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报考的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学院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安排到相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依次排序。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第九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我院所开设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所开办的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2017年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6个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自动化类(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第六章 其 他第十二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并以此名称具印。第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院招生部门负责。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0791―83899638 83898371(FAX)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招生工作,由学生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四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江西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列入教育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中,占地680亩,园内绿树成荫,山水相间,空气清新,亭台楼阁和壁画长廊画错落有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学院成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院。我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有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8人,中级职称教师220多人,研究生30多人,符合“双师型”的教师100多人。学院依托电力行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建有良好的教学设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