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7:52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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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09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林业厅,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线,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第十八条 专科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二条 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术科成绩排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 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因专业就业有要求,请色弱、色盲考生谨慎报考;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费5130-64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若有多种住宿标准,请按入学须知说明办理。 第八章 资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设立扶贫基金,扶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监察室联系人:宋学忍监督电话:020-87030603传真:020-87030603电子邮箱:lxdwb@***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7032191传真:020-87031813电子邮箱:gdlxzs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于2016年12月12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3.国家政策: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读中职免收学费。同时,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享受一、二学年每年1500元金。
4.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定一次,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
3.国家政策: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国家自2012年秋季起,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读中职免收学费。同时,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享受一、二学年每年1500元金。
4.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定一次,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
序号专 业 名 称计划数每年学费收费说明1现代林业技术(城市林业方向)100人3800元/年属涉农专业,免收学费。同时享受两年国家金1500元/年。2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方向)100人3园林技术(园林综合方向)200人4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方向)200人5园林技术(规划设计方向)100人6园林技术(观赏园艺方向)100人7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会计电算化方向)100人3300元/年8计算机应用100人3800元/年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1500元/年。9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100人3800元/年10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方向)100人3800元/年11美术设计与制作100人3800元/年12服装设计与艺术100人3800元/年13机电应用技术50人3800元/年14数控应用技术50人3800元/年15会计电算化150人3300元/年16学前教育100人3300元/年17现代文秘50人3300元/年18旅游与酒店管理50人3300元/年19动漫游戏(艺术类专业)50人5600元/年高中起点中职+大专班 第一、二学年学费3100元/年,第三学年学费5600元/年。同时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1会计学(中职:会计电算化)100人2园林技术(中职:园林规划设计)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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