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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4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91-22866857,87893124
官网
http://www.fzu.edu.cn
学校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四、学费与奖金
2、奖金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5.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金。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金、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办理生源地贷款时,就读学校务必填写预科培养学校,即泉州师范学院。注:
13.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坚持物质资助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十项资助体系,努力培养具有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精神、身心健康的阳光青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办理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到校后可参加勤工等弥补生活费不足,具体政策详见《国家资助政策简介》,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1-22866617。
19.奖学金设置?
答:综合奖学金设置有三个等级(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每个学期进行一次评定,以同年级同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排名取一定比例进行评定。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须符合要求的学生自行申请。
目前,我省本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由国家奖金、国家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勤工、“绿色通道”、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其他校级资助等多种形式混合而成:
一、国家奖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金)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金)每生每年2800元。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本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及国家贷款还款救助。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学生等)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学生资助设立校内奖学金、勤工、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为了便于新生咨询相关问题,加强港澳台侨学生之间的联系,欢迎各位新生进入福州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新生QQ群,入群时注明真实姓名、专业、生源地(港、澳、台、侨),并及时修改群名片。届时相关奖学金、重要活动信息将通过QQ群发布,请各位新生关注。
入学后,应及时办理福州本地建设银行龙卡,以便后续缴费与奖学金发放用。新生到校后,在计财处网站上登记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及手机号码,并到全国建行任一网点办理学费代扣签约手续,以便学校统一代扣缴费。具体流程如下:福州大学首页→快速链接→VPN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8位数字或F+身份证后8位数字)进入计财处网站(福州大学首页→学校概况→组织机构→计划财务处)“统一门户系统”完成缴费银行卡号及手机号码的登记工作。在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或学号),点击“卡号维护”、联系方式修改,进入修改页面,输入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号及手机号码,点击“保存新账号”、联系方式修改,完成缴费银行卡号及手机号码登记。
13.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坚持物质资助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十项资助体系,努力培养具有艰苦奋斗自强
不息精神、身心健康的阳光青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办理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到
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龙卡通IC卡,除用于缴纳学杂费外,还将用于为同学们发放各类奖金及勤工俭学工资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能足额缴纳学杂费的同学请勿将生活费存入该卡,否则会被银行当成学杂费予以扣除。
17. 奖学金设置?
答:综合奖学金设置有三个等级(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每个学期进行一次评定,以同年级同专业按照综合测评排名取一定比例进行评定。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须符合要求的学生自行申请。
4.本卡将作为您在校期间每一学年缴费以及发放奖学金、困难补助、教材代办费余款结算的唯一账户,并纳入系统统一管理,请务必保妥善保管,如卡丢失要变更卡号请到学校计财处登记备案,以便学校统一管理。
目前,我省本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由国家奖金、国家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勤工、“绿色通道”、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其他校级资助等多种形式混合而成:
一、国家奖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金)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金)每生每年2800元。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本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及国家贷款还款救助。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学生等)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学生资助设立校内奖学金、勤工、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13.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坚持物质资助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十项资助体系,努力培养具有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精神、身心健康的阳光青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办理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办理流程详细咨询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到校后可参加勤工等弥补生活费不足,具体政策详见《国家资助政策简介》,院学生科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陈老师(0592)3753780,3753776。
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建设银行卡,除用于缴纳学杂费外,还将用于为同学们发放各类奖金及勤工俭学工资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办理生源地贷款,未能足额缴纳学杂费的同学请勿将生活费存入该卡,否则会被银行当成学杂费予以扣除。如收到的银行卡上有“二类卡”标志,请务必至就近建设银行升级为一类卡,以免影响代扣学费。
目前,我省本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由国家奖金、国家贷款、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勤工、“绿色通道”、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其他校级资助等多种形式混合而成:
一、国家奖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 学生奖励8000 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 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金)每生每年4500 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金)每生每年2800元。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本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 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长不超过22 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办理及国家贷款还款救助。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学生等)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 元/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否;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否;特困供养学生:□是□否;孤残学生:□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否。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符合条件者提供),由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扶贫办开具并加盖公章。
2.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州大学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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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属重点大学。2008年,福州大学盛逢50周年校庆。学校确立了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正朝着建设我国东南强校的奋斗目标大步迈进,努力为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学院设置学校现有19个以本科生培养为主的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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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属重点大学。2008年,福州大学盛逢50周年校庆。学校确立了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正朝着建设我国东南强校的奋斗目标大步迈进,努力为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学院设置学校现有19个以本科生培养为主的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