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答案来源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499 西藏排名: 1 山南排名: 1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西藏排名: 7 日喀则排名: 1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西藏排名: 5 拉萨排名: 1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2407 西藏排名: 3 昌都排名: 1
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享受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