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
考入高等院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困难家庭职工子女。
2.资助标准
对考入区外重点高校的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入区外一般高校的本、专科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3.申请程序
各普通高中学校、举办有普通高中班的中职学校于每年的4月初向高三年级学生通知有关申请事项,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流程申报,并负责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相关申请表格。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申请流程:
①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各高中、中职学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民政)》,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民政)》;
②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本人的不需提供)交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审核,并由本人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5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汇总材料递交所属县民政部门审核;
④县民政部门将审核后的材料按区内学生和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并于6月1日前报地(市)级民政部门审核;
⑤地(市)民政部门将审核汇总后材料于6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经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汇总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企业特困家庭学生申请流程:
①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各高中、中职学校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符合申报条件的内地西藏高中班的企业特困家庭学生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
②学生应于5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能够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与申请者本人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本人的不需提供)交家长所在单位的工会部门审核;
③单位的工会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材料按区内学生和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后,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核汇总,并逐级报送至自治区总工会,后由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将汇总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注:学生申报材料由各级民政、工会具体负责,学校或教育部门均不负责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
答案来源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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