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3.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同一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案来源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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