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株洲市城区内(注: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等五区,下同),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属于株洲市城区且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株洲市城区外,但在株洲市城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在房产所在辖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监护人报名申请时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不在株洲市城区内,但在株洲市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实行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
渌口区和其他县市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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