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公平、公开、公正。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操作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二)考生自愿、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专业测试结果等,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三)协调、均衡发展。按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质普通高中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 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四)多元导向、多样发展。按照“多元导向、目标管理、
分类评价”的原则,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招生类别有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类,以招生的多样性、自主性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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