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的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往届普通高中和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三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类考生的录取计划根据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确定。
2.文化素质成绩低于总分的50%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成绩低于总分的60%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4.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从同一专业组(系部)内调剂。
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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