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录取。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有关规定。
(二)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低控制分数线。
(三)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版)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五)“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新余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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