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个科目成绩汇总而成,合格科目按20分计,不合格科目按0分计,总分为200分
素质测试:总分230分。
答案来源于: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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