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期间,学校将加强对考生人脸识别系统的核查,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已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进行证书原件的查验,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考生应及时查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2年4月7日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小艺帮”考试平台操作手册.pdf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