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份组织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核准备案。学校不再另外组织面试。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2022年海南师范大学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