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新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或联考组考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四)本简章相关内容将终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并由山东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五)监督电话:0533-2780558 2786400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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