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10月10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com)。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教育厅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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