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17:47:00 解决时间:2020-06-26 16:09

满意答案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①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②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③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26 16:09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①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②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第九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①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第九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2.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7.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如下:(1)新高考省份生源:浙江省、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对进档的考生,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