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成果为硕士在学期间成果,其中(1)~(2)项成果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硕士导师(或联合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或以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西南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2)项成果中申请人有证书或公开号,第(3)项成果中西南石油大学为完成单位,申请人有证书;第(4) 项成果中申请人有证书。
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成绩、考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