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沈阳医学院
2020年8月10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沈阳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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