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邮编:26467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八条办学特色:学校以“立足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秉承“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多彩人生”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战略,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粮食专业为特色、现代商务类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专业和机械制造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格局,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械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学前教育九大专业群。
学校全面开展职业素质教育,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校企互动、学岗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学校积极面向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主战场,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作用,为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
第九条办学基本条件:烟台校区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北临大海,风景秀丽;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我校所有在校生均在烟台校区学习和生活。学校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120余万册;建有6700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馆;建有10万多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场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制粉工艺实训中心两个现代化实训基地,并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14个,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20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6亿多元。同时,学校借助行业办学优势,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2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师1181人,教授、副教授229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12人,硕士以上
研究生学位占80%。目前在校生15000余人。
第十条办学成果: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国家级1+X证书试点3个。学校近几年累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9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1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45项;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累计获奖1000余项。在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校斩获25个奖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奖牌总数创历史新高。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700人。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综评分专业计划表
一、单独考试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结业生均可报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
(一)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一门,分值100分,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分钟。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一)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大类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成绩排序顺序: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三)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八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