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划线及录取
1.学校按照招生类别(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2.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中职类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4.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录取:
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专业计划调整规则: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录取不满额时,剩余计划可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但普高类和中职类计划不跨类调整。
6.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审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3.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缴费,在单招考试前一天,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n)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
(七)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2020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