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按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必要时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领导小组责成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5.学校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5-86718705(纪委);025-86718661,025-86718872(研究生院)。
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及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