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暂按2019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
划总数(2248 人)安排,分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0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以及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6 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20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
15人,原则上专项专用。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 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成绩通知 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 开头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招生目录中相关要求。有特殊招考要求的其他专业(方向)也在招生目录相应处注明,请相关考生关注。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并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aduate.***.cn/zsgz/s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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