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0年复试体检,由录取的考生在其居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考生须在2020年8月25日之前,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我校医务所(jzdyws@***),由我校医务所审验核查,对体检结果存在问题者,须通知考生进行复检。校医务所将所有考生体检结果汇总后发至研究生院(jzyjszsb@***),考生入学后由本人将体检报告的原件交给辅导员。
2020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体检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