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完成,招生考试的方式由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建议以面试为主。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7月30日-8月15日,学生联系各专业联系人进行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8月15日-8月20日,学校教务处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8月22日,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入学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月3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其他工作
1.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2.第二学士学位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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