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二)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专科13000元/年·人,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900-1200元/年·人。
(三)单招专业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四)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单独招生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外)外语课程学院仅提供英语教学。空中乘务专业还设置有日语和韩语课程。
(六)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同类别的其他单招专业(中职类和普高类不能互转),但不能转入普通高考统招专业。
(七)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高职单独单独招生计划779名,其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