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不得挪用;全日制定向招生名额可用于本学部(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招生名额不得用于全日制定向类别录取。
2.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4.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我校,开学后我校将对往届生档案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学生假,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同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6.已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未报到,将视情况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其它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