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申请学科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2.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具体考核要求及分流办法见《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大交大发〔2019〕81号)。
3.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4.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避。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附件1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2020年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2大连交通大学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2020年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2:机械工程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提交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表
3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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